房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篇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安装。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签定本合同。为使本项工程能顺利圆满完成,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下,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佛山市机场路28号嘉禾新城美丽家园海圣阁601房

2.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和本合同附件(二)《装饰工程设计图纸》。

3.委托方式:乙方负责设计、施工、安装、包工包料(部分材料甲方自购)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1.工程预算总造价(金额大写)肆万伍仟叁佰玖拾伍元捌角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

2.工程量的增减价款,按实际工程量增减。新增工程项目,需先设计并报价,以本合同附件

(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为依据。

3.在以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为依据的情况下,如没有另增新的工程项目,则结算时工程价款不得超过预算工程价款的2%。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中“使用材料及工艺要求”一栏。

2.工程施工标准,乙方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及本合同附件(三)《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以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为依据。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等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

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乙方必须做出改正返工,工期不变,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要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乙方应确保提供的材料在甲方验收前包装完好无缺,未有开封现象,并在产品标定保质期内。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存在伪劣冒牌,或与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所注明品牌,型号、规格不符等现象,可视为违约。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工程开工前三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0%,计人民币壹万叁仟陆佰壹拾捌元整;

2. 泥、水、电三道工序基本完工且木工制作开工和材料进场并经检验合格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40%,计人民币壹万捌仟壹佰伍拾捌元整;

3. 木制作及油漆基本完工且扇灰材料进场并经检验合格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同总金额的10%,计人民币肆仟伍佰肆拾元整;

4. 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2000元), 计人民币柒仟零捌拾元整;

5. 余额人民币200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装修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6. 如有甲方增加项目和按实际结算项目,根据甲方签名认可的单价,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经甲乙双方确定的数量,计算出准确金额,扣除质量保证金后,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7. 如有甲方减少项目,则从本合同金额中扣除相关金额,并按调整后的金额进行工程款支付。如已存在甲方超前支付,则超出部分从下一笔工程款中扣除;

8. 甲方工程款必须交给乙方指定或委托收款人员,同时必须收到乙方财务专用收据方可付款,否则出现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9. 甲方付清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工程款,(以乙方开具财务收款票据为准),乙方与甲方办理移交并发放装饰工程保修卡;

10.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包括增加项目工程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造成影响由甲方负责。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甲方在未结算前擅自动用,视甲方验收合格,同意与乙方结算付清余款。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合同总金额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直至合同总金额扣完为止。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

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如因乙方设计失误造成更改方案,已经施工部份由乙方承担费用。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三)《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

4若在验收中发现有不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施工方应进行整改,整改后对不合格项次进行复验,直至达到要求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施工人员及乙方工地代表。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施工过程中不得对室内承重结构进行任何改造、破坏。一切对承重结构破坏行为均由乙方负全责。

4、乙方指派安装水电改造工程的电工发须出示电工资格证。

5、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6、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24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本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法院判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及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篇二:家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家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

身份证号: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南通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户型:室 厅 厨卫

1.3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件1:施工图纸;附件2:装修报价单)。

1.4 工程承包方式: (全包/半包)。

1.5 工程期限80天,开工日期2012年月 日,竣工日期2012年 月 日。

1.6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详见附件二:装修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监理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3.1 施工图纸由乙方设计师(甲方委托的设计师/乙方设计师)提供,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施工现场留一份。

3.2 无论图纸由哪一方提供,乙方须对图纸内容进行消化审核,如有标注不详或不合理之处,及早提出进行补充更改。审核无误后乙方签字确认,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以设计方案不详或不合理为由变更施工内容。

第四条、甲方义务

甲方装饰装修的住房应合法拥有或经所有权人同意。

4.1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 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5.2 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5.3 早上8点前及晚上7点后,以及中午12点至1点半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5.4 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5.5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5.6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5.7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8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周期。(见附件6:装修工程变更单)

6.2 本合同所述及的“工程内容变更”,不仅指具体的项目,也指某具体项目中的具体数量变化。变更费用在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结清。

6.3 工程中非甲方意愿增加项目或属乙方设计计算失误或有意漏项的不增加工程款。

第七条、材料的供应和验收

7.1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3:甲供材料表。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4:乙供材料明细表。

7.2 甲方根据附件三提示时间提前进行材料采购,同时乙方在开工前要提供大致的工程进度表,以便甲方安排材料采购时间。

7.3 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到达现场,乙方经品质、数量验收后方可使用,一经使用即视为合格,由此造成的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方承担全部责任。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为理由,拒绝修理或赔偿。

7.4 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7.5 对于已接收的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有义务负责保管,在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的丢失或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7.6 乙方所供材料必须与附件4上注明的品牌、型号、规格、材质相符,并在进场时提前1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验收不合格的,应禁止使用。未经验收乙方私自使用和施工的,乙方须拆除已施工项目,并按该项报价双倍赔付给甲方。

7.7 乙方使用假冒伪劣材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按整套房屋已施工部分所有费用的双倍赔付给甲方。

7.8 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如遇市场断货,须提前告知甲方。

7.9 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无论价格上涨和下跌,均与甲方无关,合同价格不受影响。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 下列情况工期可顺延:

(1)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

(2)甲方原因造成材料延期进场的。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的。

(4)因天气原因,甲乙双方确认不适合施工的。

8.2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3 工程延期费为50元/天。

第九条、质量标准

合同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标准为

9.1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南通市装饰装修规范。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按照附件5:工程验收表的内容组织联合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之处乙方无条件整改。整改确有难度的,视情况乙方须作补偿。

10.2 乙方须在附件五规定工序完成后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返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0.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装饰工程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10.4 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水电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1)

(2)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施工期间的装修押金由甲方(甲方/乙方)支付。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整改,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承担返工费、误工费。

12.5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50元,工期顺延。

12.6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的,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12.7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 劳动力管理

13.1 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工作和乙方施工人员进出小区证件费由乙方(甲方/乙方)办理和支付。

13.2施工期间,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盗,严格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工地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工地堆放的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

13.3 施工人员可在工地进行午饭无明火烧煮,不得在工地留宿。

13.4 施工期间甲方认为乙方施工人员因工艺水平、工作态度、品格等原因,不能胜任本项装饰工作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施工人员。

13.5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13.6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施工和保修期间乙方工程施工人员所发生的所有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申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南通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附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15.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4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附件:

附件1:施工图纸

附件2:装修报价单

附件3:甲供材料表

附件4:乙供材料明细表

附件5:工程验收表

附件6:装修工程变更单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室内装修工程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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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施工单位: 房屋结构:

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装饰装修施工项目确认表、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并双方签字确认]。

二、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2)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清单) (3)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三、工程期限:按甲方进度要求,工程期限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算起)。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工程造价已包含人工、材料、机械工具、管理费、配合费等。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在乙方进场(以发出开工报告为准)开始施工后5个工人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30%作为备料款。

工程完成50%以上(即在天花布线完成、墙面装修完成一半以上),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的工程款; 工程完成90%后(主要工作基本完成,剩余施工收尾准备验收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 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移交全部竣工资料,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工程款.

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二个月内,甲乙双方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甲方留下总造价的10%作为装修质量保证金,其余余额应在二周内支付给乙方. 六、结算方式:

1、 凡因工程变化、设计变更等原因调整工程造价的,即预算表内容以外以增加或变更工程项目处理,凡增加或变更的项目内容,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并计入工程造价中,总工程造价的预算误差不得超2%.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3、工程结算以双方确认的预算表项目内容为基础,

4、 依据预算报价表中所列的施工项目内容及按甲、乙双方确定实量实算方式结算,工程增减,造价按实增减。 5、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质量标准后,在七天内将所有竣工结算资料交付给甲方,甲方在二个月内协助乙方进行结算审核工作,并将除保修金外的工程余款付给乙方

6、装修质量保证金按总工程造价的10%计算,保修期为12个月,从工程俊工验收签字确认之日起计算。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应在一周内付清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保修期内如有任何质量问题,乙方进行包工包料全负责保修(除甲方购买的主材料外)。其它工程保修,见工程保修单。 七、甲方工作

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按时办理验收结算。

4、甲方如需对原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 八、乙方工作

1. 乙方接受甲方监督,乙方拟定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应全面按照合同履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施工任务。

2. 乙方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甲方审核批准,乙方派 为项目助理,全权负责本工程的全面

施工管理,施工协调等工作

3. 乙方必须在每一个隐藏工序完工时会同甲方进行工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并做好隐蔽签

证记录(包括施工质量、完工质量等)。

4.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范进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由乙方自负。 九、关于设计与施工

? 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由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后签字认可,乙方方可施工。 ?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施工(安装)。 十、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 本工程所需,按报价单规定应由甲方自购的施工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分别在各项工程开工之

日前三天内由甲方采购供应到工地现场,采购数量由乙方提供,如因乙方计算不准确导致材料浪费并超出规定时间不能退回给商家,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材料数量不够,由甲方补够,工期不变。甲方供应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 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没有甲方签字确认,不支付费用。

3. 甲方如果要求更换不同档次或品牌的材料,则根据市场价格作差额增减补贴。在施工过程中,如原定材料缺货

时,乙方可在甲方认可下更换由公司指定的相同质量的材料。

4. 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原价格的三倍补偿给甲方。

5.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

负责

十一、关于质量标准、工程验收的约定

? 本工程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的优良等级

? 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

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等其他及最新版现行的相关施工规范及标准;双方确定的施工图和审定的预算表及变更确认书

?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五天内甲方或甲方组织的有关部门进行

验收。验收期为两天,如甲方不能按时验收,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

十二、工程保修

隐蔽工程保修6年,其它工程2年,详见工程保修单附表。 十三、违约责任

1. 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

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1_%。

2. 如非乙方过错造成的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工期廷误,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廷。

3. 对竣工验收后,所有工程在保修期内发现并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问题,乙方免费返修。由于乙方施工中违反操

作常规造成人员伤害,责任乙方自负。

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材料、家具、陈设或其它物品,如有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5. 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

6. 由于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责任。

十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

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

议,解除本合同。

十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二楼倒水泥板隔层、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应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十六、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 一把交由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结算后,由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交回甲方。

十七、 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和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的其他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九、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字代表:签字代表: 电话: 电话:

质量投诉电话: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

房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___月_____日

保修项目清单

甲方: 代理人:签字代表: 电话: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字代表: 电话:

质量投诉电话: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