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装修施工合同

篇一:XX项目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15版(固定总价)

XX项目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XX项目装修工程承包事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税费、包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的承包方式。

二、 合同价款与结算方式

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元 (人民币大写:【】元)。该合同总价包含:施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材料运输费、采保费、运输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相关设施费、施工保险费、施工水电费、施工现场管理费、利润、验收费、质量保修费、相关税金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费用。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转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文网:最新版装修施工合同)种税金由乙方自行向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缴纳。

2、总包配合管理费按合同总价的【】%计算,该费用已含在上述价格组成中,由乙方向总承包单位直接支付。

3、工程结算: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其合同总价已包含甲方确认的施工图、乙方投标报价所列内容及所涉及的各项风险费用。竣工结算时在完成本合同工程范围内不作调整,在合同范围外增加工程的,另行结算。

4、若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产生新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在工程结算后支付,计价依据如下:

(1)原预算中有综合单价的,按原预算单价执行;

(2)原预算中没有综合单价的,参照【】等执行;材料、人工参照施工期间【】等执行;

(3)《【】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或本条第(2)款中参照信息价执行的材料价格比市场价格明显高出【 】%的,由双方协商定价或按市场价执行,乙方在采购前,须将材料的采购价格、材料名称、规格及数量等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采购。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自开工日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开工日期:具体以甲方书面开工通知确认的开工时间作为开工日。乙方必须满足本项目总控工期计划对装饰工程进度的要求,必须保证工期的连续性,确保在约定的工期内如期竣工,达到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标准。

四、工程质量与验收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和监理的具体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的监督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甲方和监理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所有技术资料。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达不到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相关验收标准,相关费用和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乙方除须承担根据甲方和监理要求的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及工期延误的责任外,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甲方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3、当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并经乙方自检合格后,乙方须于正式验收前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验收。乙方须自行准备验收记录,经甲方和监

理隐蔽验收合格,并在隐蔽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对工程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则乙方须于甲方和监理限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并于修改后组织重新验收,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及使甲方所遭受之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非因乙方原因及不可抗力事由,若甲方接到书面通知后的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补签验收手续。若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但验收后的24小时之后甲方未提出异议且仍不签字,则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质量,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为保证施工质量,有关本工程的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之处,乙方应先提出施工方案并须经甲方和监理确认。甲方和监理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施工样板,样板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按样板内容进行大面积施工。

5、乙方完成全部工程后,将所有工地废料杂物及临时工程拆除清理完毕,并将所有剩余材料及设备运离工地,然后以书面形式报请甲方和监理进行完工查验。经甲方和监理代表确认没有未完工程项目后,乙方申报初验。

6、当本合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和监理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等全部竣工文件。

7、工程竣工验收,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日期。

8、乙方须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的【】个日历天内向甲方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四套(含竣工图并附一套电子文件,竣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的反映实际施工情况)。

9、在甲方关于本工程的资料齐备的前提下,乙方负责本工程通过验收。

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不得因任何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工程及有关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资料、竣工图等。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1)本合同不设工程预付款。(2)本合同签订后,且乙方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工程量后,经甲方审核且书面确认后的【】个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工程进度款。(3)乙方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工程量后,经甲方审核且书面确认后的【】个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工程进度款。(4)乙方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工程量后,经甲方审核且书面确认后的【】个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工程进度款。(5)本合同工程全部竣工并通过验收合格后的【】个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工程进度款。(6)本合同工程全部竣工并通过验收合格,双方办理

工程移交后【】个日历天内完成结算,扣留本工程质量保修金(本合同工程结算总造价的

【】% )后的【】个日历天内支付剩余合同工程款项。以上款项的支付均不计息。

2、本工程因甲方原因产生新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费用在工程结算后支付。

3、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本合同工程结算总造价的【】%,保修金在工程结算时由甲方直接扣留。水电费依现场实际发生数量进行计算,并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甲方协助乙方安装水电分表,安装费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工程质量保修金待本合同工程质保期满后,若出现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另行支出维修费用或遭受损失的,则甲方有权在扣减相关费用并核实确认后支付剩余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息),若质量保修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乙方须就不足部分向甲方另行支付;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若没有出现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乙方已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的,则甲方在工程质保期满之日起【】个日历天内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息)。

5、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款项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合法税务发票,如乙方不能及时提供相应的税务发票或提供不合法的发票,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的合同款项及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在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项前(保修金除外),乙方应提供包括扣留本合同工程结算总造价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内的全部金额发票。

六、甲方责任

1、提供现有施工场地,乙方在施工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已计入本合同工程总价内。

2、提供经审核确认的设计施工图,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审核乙方提交的进度计划以及材料进场计划。

3、协调总包单位为乙方提供材料堆放场地,乙方提供的全部设备、材料、工程成品、半成品的保管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协调总包单位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接驳点,以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合理需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接驳方式由乙方跟总包单位协商解决,水电费由乙方直接向总包单位缴纳。

5、负责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场地周边单位的关系,以确保本工程顺利施工及验收。

6、负责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做

好协调工作。

7、协助乙方与总包单位签订施工配合协议及安全责任书,总包配合管理费由乙方直接向总包单位支付。

8、按合同有关条款支付乙方相应的工程款。

9、对乙方完工后的施工工程及时进行验收。

10、【其他根据合同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甲方责任,请自行补充】

11、本合同所规定的其他责任。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应具备承接本合同项下【 】项目装修工程的相关资质及能力,具备在本合同规定的合同工期内完成该等工程的条件。乙方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符合有关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接受甲方和监理的现场指令,严格按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国家或行业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甲方的具体要求进行生产、施工及验收。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报告。

2、遵守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文明施工有关的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甲方和监理单位的要求及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或施工操作不当造成甲方和(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3、及时回复和落实甲方的书面函件或工程联系单,本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乙方应当无条件完成或提供配合。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本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付所发生费用的【】%的管理费)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4、凡乙方拒绝完成或未能按本合同要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包括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5、负责本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场地保护、施工照明、通风、施工安全及文明工作。负责本合同工程成品、半成品、完成或未完成工作面的保管、保护工作。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及损失,由乙方采取返工、修复或重新施工等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以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篇二:家居装修施工合同最新范本

红森林装饰装修

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红森林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青岛红森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鉴于家居装修实际情况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自觉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区(市)___路___村(小区)___号__楼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 材 料 费:______,人工费:______

管 理 费:______,设计费: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税金(%):____其 他 费 用: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工期___天。遇不可抗因素影响,工期须延。

二、材料确认

1、本合同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按预算单要求统一配送,除合同规定属甲方自购材料外,甲方不能擅自采购,否则视为违约。

2、凡属于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因质量问题(部分材料要经安装和使用后才能检验出质量合格与否)导致某项目部分或全部发生连带问题等,均由甲方承担后果责任。如需维修或重新装修时,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工期须延。

3、凡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施、用具等。甲方须要按合同约定及时采购并送交施工现场,搬运、装卸费用等由甲方承担,如未能按约定影响工期的工程须延。

4、如属乙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所产生质量问题时则由乙方负责承担连带责任并更换材料或赔偿损失。

三、水电供应

本工程施工前,甲方须给乙方提供房屋原始水电结构详图,负责水电到位和承担施工所发生的水电费。鉴于装修期间不能间断,故甲方必须保证水电畅通。

四、项目的增减及变更

1、工程施工中甲方需修改设计方案或增加工程项目,须提前三天与乙方联系,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乙方则予以安排施工。

2、工程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减少装修项目,否则视为违约。

五、工程项目、单价的确定

1、本合同工程具体装修项目及其单价等均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更改。

六、付款方式及终结结算

1、本合同生效当日,甲方须交付乙方装修工程款总额的50%。

2、甲方需按合同规定日期自觉至乙方财务部交付工程款,乙方开收款收据。

3、工程合同装修款甲方须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支付。凡甲方以转帐支票支付工程款时,工程工期均以乙方兑现甲方支票进账之日起算,工期相应须延。

4、装修期间甲方如有增加项目(包括水、电改造项目等)经乙方认可后,甲方需要支付第二期工程款的同时付清所有增加项目的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增加项目部分。

5、预算报价单中如有漏项,则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需求做施工追加项,由双方签字认可后,甲方需要支付第二期工程款的同时付清所有追加项目的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增加项目部分。

6、本合同工程以验收时装修项目的工程造价为最后结算(含施工中变更项目的工程总造价),如果终结算与预结算清单有出入,均以最终工程实际造价结算为准。

7、工程款支付日期:

合同签订日支付工程款的50%,金额: 元;

木工完工日支付工程款的45%,金额: 元;

乳胶漆、壁纸完工日支付工程款的5% 金额: 元;

备注:水电、木工增项或其它增项工程款在下次付款时一起付清。

七、工程验收和交付

1、本工程完工验收前三天由乙方口头通知甲方,甲方须按时到场参加验收,不得借故拖延,如完工后,甲方因故不能按约定验收,时间超过二日,则本工程视为合格,双方不再验收。

2、双方验收时,由甲方驻工地到场参加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双方须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并在当日结清余款。

3、甲方如在工程完工后未经双方验收或虽已验收但未付清余款,即另请其它装修队进行其它

项目装修或安装,或搬迁家俱与生活用具擅自使用等。则本工程视为已验收,不再验收。同时甲方上述行为视为违约,乙方有权暂缓交付工程。

九、关于物业管理处所收费用的承担约定

1、甲方物业管理处所收取的费用与乙方无关,由甲方与物业管理协商解决或承担。

2、乙方在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如违反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则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因素指:停电、停水、台风、热带风暴,房屋自身发生裂缝、漏水质量问题及意外事故等。如施工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工期可以相应须延。

1、停电每周累计长达5小时,可须延工期一天。

2、遇有台风、热带风暴或该物业来小区有停工要求时。

3、凡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该项目发生质量问题时则不在保修范围内,如需维修,费用甲方承担。

十一、防水防漏工程

鉴于家居装修的特殊性,因此乙方在厨、卫地面和工程装修预算均有“防水防漏”项目。如甲方拟取消该项目,或在施工中擅自要求使用乙方提供的防水剂,则该工程交付后发生渗漏等质量问题(包括致其它装修项目质量发生问题)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后果。

十二、隐蔽工程及改造工程

1、隐蔽工程:凡有水电改造工程,乙方在打槽布管后,甲方须及时到场与乙方共同测量并验收签字认可。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甲方虽参加测量验收,但又不签字确认,乙方可自行验收,若甲方要求复检,复检费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由甲方负责担负,工期须延。

2、改造工程:凡属拆墙、建墙、破楼板、开窗、门户、安装空调、防火防盗门窗、铝合金门窗布置及管线改造工程,施工前均由甲方负责与物业管理处办妥手续,乙方方可施工。 十三、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中止手续,并赔偿对方该工程预算总价的20%的损失。

十四、工程设计图纸及确认标准、条件和时间

1、乙方负责提供的设计图纸标准为:

a) 效果图、平面图、施工图、

b) 如果甲方需要效果图,不需要乙方施工该工程,乙方将另行收费,标准为:800元/张

2、施工图纸条件和时间:

a) 合同签字后,甲方和乙方双方应在每张图纸上签字认可,甲方对图纸未能确认签字,乙方则缓期开工,工期须延。

b) 施工期间,甲方需要修改设计图纸或增加项目而需要乙方确认签字时,双方须另行签定补充合同,并由甲方在相关图纸上签字认可和付清增改项目的工程款后,乙方则安排施工,工期相应须延。

c) 图纸一经双方确认,如需要修改和变更,须征得双方同意,凡因修改,变更图纸导致工程项目费用增加的,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须延。

十五、部分项目中间和提前验收约定

鉴于部分项目涉及到先期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它项目的施工,因此,凡本工程预算清单有以下装修项目时,均可单项完工, 单项验收,具体验收时间由乙方提前2日通知甲方。单项完工, 单项验收的项目有:

1、水电改造

2、木工封顶

3、油工调色

凡验收合格,双方应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以便乙方进行下一项目的施工等。

十六、其它条款

1、施工前,甲乙双方共同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施工入场手续,施工中涉及到公共部分时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及物业管理处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并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2、为了保证工程须利施工和完工,甲方须派具体人为甲方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督及所有图纸的确认,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其它事宜。为避免乙方无所适从,甲方其它家庭成员不得参与上述方面的工作。

十七、附则

1、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共同维护双方利益。如有争议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工程款付清后即失效。

4、附件:

篇三:装 饰 工 程 施 工 合 同.最 新 版

装 饰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湖北乾水湾(国际)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乾水湾(国际)假日酒店

工程地点:荆州市沙市区便河西路楚天明珠6号楼

1.2 承包范围:酒店所有出入通道梯道、大厅、休闲区域、自助餐厅、包房、客房、厨房、卫生间、吧台及其涉及到的天花、立面、地面的装饰装修工程及水、电的安装施工工程(电

系指从强电配电室接至用电末端及从弱电交接箱到使用末端;水系指从水表至用水末端;排

水指从用水处排至原有下水管网;除消防、中央空调、水疗系统之外的设施设备用品的安装);

1.3 负责消防、中央空调、水疗设备等其它项目的配合工作。

1.4 承包方式:在乙方确保质量达到优质标准、材料实行定额管理和现场管理及施工队伍

构成(现场有专门的项目经理及泥木水电油漆大工种的主管,除了必要的小工、杂工之外保

证不拉街头游击队伍参入本工程)、约定工期目标的前提下,实行单位面积工价包干制。双方商定每平方米(现状的使用面积,下同)工价为人民币贰佰陆拾元。

1.5 工期:(1)开工日期:2013年6月28日(2)竣工日期:2013年10月18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113天。

1.6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规定质量达到优质标准。

1.7 合同包干价款:

第二条 甲方代表 :

甲方代表姓名:喻盛雄

第三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3.1 合同开工日期时,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管道线路,

3.2 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3.3 在进行单项目工程招标(石材加工、消防、中央空调、锅炉、水疗设备等)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顺利施工;

3.4 合同开工日期前,组织双方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第四条 乙方项目经理及驻工地代表:

4.1乙方项目经理:

4. 2 乙方任命的项目经理及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对工程质量、工期、材料管理、现场管理、乙方员工管理担负具体责任; 2、负责与甲方的业务联系、沟通3、负责应由其负责的其它事宜。

第五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5.1 施工期间负责质量、材料、工期等各项工作,负责消防、中央空调、锅炉、水疗设备、石材加工等外包项目的配合工作;

5.2 向甲方代表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事故报告;

5.3 负责乙方施工场地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施工安全,教育员工规范操作,严防人身事故的发生;每天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清场,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其承担全部责任,不得牵连到甲方。

5.4 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管理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承担自己员工的安全、治安、计生、外来人口管理等项管理责任和费用。

5.5 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质量保证

6.1乙方承诺工程质量保证达到符合相关国家行业规定质量的优质标准。

6.2关键工序或项目甲方签字继续制度: 1、水暖安装方面:各个管件的空间位置包括出墙尺寸;水管试压; 2、 电路安装方面:强弱电的整卷电线电缆使用前的乙方自检自测工作; 3、涉及到防水工程方面:墙面的涂刷防水涂料和地面的48小时的浸水试验;4、天花封板之前;5、上乳胶漆和贴墙纸之前。 上述的甲方签字制度只是双方商议的一项必要的工作流程,而不能作为乙方影响工程质量、工期、材料等的任何理由或借口。

第七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规范按照设计公司设计的施工图和效果图的标准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人工和材料损失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第八条 质量等级

8.1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签约时乙方承诺的保证达到符合相关国家行业规定质量优质等级标准。

8.2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

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照职能分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9.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字后即可进行隐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手续。

9.2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

10.1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应于次日正式全面开工,甲方按以下程序履行工程款 支付义务:

10.1.1乙方正常、全面开工30天后,甲方本次应付给本合同总价款的10%工程款,计: (¥___________ 元);

10.1.2乙方正常、全面开工60天后,甲方本次应付给本合同总价款的25%工程款,计: (¥___________ 元);

10.1.3乙方正常、全面开工80天后,甲方本次应付给本合同总价款的20%工程款,计: (¥___________ 元);

10.1.4乙方正常、全面开工100天后,甲方本次应付给本合同总价款的20%工程款,计: (¥___________ 元);

10.1.5乙方正常、全面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本次应付给本合同价款的20 %工程款, 计:(¥___________ 元)。

10.2 剩余本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交付正常使用一年后付清。

第十一条 材料合理使用与定额管理

11.1双方事前约定:为了防止浪费,合理地利用材料,本着“定额管理、超标自负”的原则,来进行本项工程的材料管理。

11.2按照双方事前约定,纳入定额管理的主要材料目录有:木工:板材(木芯板、各种胶合板、石膏板、饰面板),龙骨,木方; 水电:各类电缆电线,电器(开关插座的底盒、面板、空气开关、接触器、门铃、灯具、电话机、换气扇等),水管,三通、直接、弯头、阀门、水龙头; 油漆:油漆、墙纸、浆粉胶水、泥水:墙砖、地砖、马赛克、洁具、 安装:五金件等以及其它需要纳入定额管理的材料。

11.3为了共同搞好工程及材料管理,根据材料的分类,双方都分别指定专人予以交接验收,(根据材料的分类,分别准备几个记录本,每次交接都必须有甲乙双方的责任人签字;定期予以统计并反馈相关信息;该项统计数据对双方均具有同等效力。)

11.4乙方造成的材料定额以外的材料损失及材料浪费,必须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其将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验收报告、竣工图。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在三天内联系组织建设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主持进行验收,并在验收3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全部费用。

第十三条 保修

13.1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失、原设计错误隐患、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整体或单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3.2 保修期限: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