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施工合同

篇一:燃气工程施工合同

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建。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利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名称: 燃气管道工程

二、 工程地点:东莞市

三、 工程承包的范围及内容:

3.1 按甲方委托的 公司设计的东莞市 小区燃气管道

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包含瓶组气化站,埋地管部分,楼栋管

部分、户内部分以及与工程相关的立项、报建、审图、监理、安装、调试、

检验、验收、第一次送气等相关的一切费用。

3.2总包配合费:施工过程中需要土建单位配合预留孔洞、预埋线管、开洞及修补

恢复的费用,此费用包含在合同造价中,由乙方单位支付给土建施工单位,

费用按合同价的1.5%计算,此费用在包干单价中综合考虑,在施工过程中不

得签证增加此费用。

3.3在设计图纸范围内但不属于本次承包范围的项目:

3.3.1瓶组站的建筑工程及土建部分的避雷。

四、 工程的造价及承包方式:

4.1、工程造价:

4.1.1合同含税暂定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其中瓶组气化站¥ 元,别墅 套计 ¥元,套房户计 ¥元。

4.2、承包方式:

4.2.1燃气管道工程按瓶组气化站¥ 元/座,别墅¥元/套,套房¥元/户单价包干。包干单价含设备及材料费、人工费、辅材费、主辅材料损耗费、机械费、运输(含二次搬运)费、采购保管费、卸车费、管理费、利

润、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措施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税金、总包配合费以及与工程相关的立项、报建、审图、监理、调试、验收、验表、通气使用、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收取的各种费用。结算时,若实际户数有变化,则包干单价不变,数量按实计算。

4.2.2按 公司设计的东莞市 小区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图纸包立项、包报建、包审图费、包监理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调试、包验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表费、包通气使用及包东莞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收取的各种费用。

4.2.3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收部门支付。

4.2.4商业性用户:由各用户自行向乙方申报安装,乙方应按用户用气规模及用气量进行设计、报价,费用由用户承担。

五:工期与保修期:

5.1瓶组站内设备及管道安装:以瓶组站土建工程完工之日起 个日历天。

5.2住宅楼各楼栋上升立管、屋面管、下降立管、入户支管:在各楼栋外墙装修完成后 个日历天。

5.3住宅楼各户户内入户总阀、减压器、气表等,根据各楼栋土建工程进度安排施工,确保在交楼前全部完成并验收。

5.4通气日期:接项目部通知之日起 个日历天。

5.5乙方应主动配合土建工期施工,土建工程完成时,燃气工程也应完成,不得

影响土建工程的交工验收日期。

5.6工程如不能按时通气,每延期一天,处以5000元的罚金,上不封顶。如遇下

列情况者,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证后,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并

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5.6.1 甲方在计划的分段施工工期内,不能按合同交付乙方施工场地,施工用水源未能按规定提供接点,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5.6.2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

5.7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计起,期限为贰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坏、原设计错误隐患、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 凡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 均由乙方负责保修, 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必须及时到现场处理。

六:材料设备供应

主要材料和设备由甲方指定品牌,由乙方直接向供货商采购、签订合同并支付

合同货款。

七:质量要求

7.1、按国家及东莞市有关规范、规定验收,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7.2 乙方所用材料、设备产地、品牌必须按合同附件约定执行,所用材料必须

保证是原厂正品,无假冒伪劣产品。 如有因使用伪劣产品由此引起的一切安

全问题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竣工验收:

8.1本工程气密性试验、管道隐蔽工程由乙方自验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

前二十四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验收。

8.2本工程竣工验收由东莞市城市管理局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备齐2套完整的竣工资料交由甲方备案。

九:双方权利义务

9.1甲方权利义务

9.1.1协助提供水、电源的接驳点及协调解决临时施工用场所,水电费乙方

负责。

9.1.2协调乙方与土建等施工单位的配合关系。

9.1.3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9.1.4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支付工程款并办理结算。

9.2乙方权利义务

9.2.1根据工程进度负责同步向市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工程立项报建、监理、验

收、通气、并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9.2.2按编制施工图预算时的设计图纸和国家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如有变更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做好工程隐蔽记录, 隐蔽前应由甲方管理人员签字后方可隐蔽。

9.2.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费由甲方负责。属于施工质量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自负。

9.2.4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服从土建施工单位的总进度安排并和其他交叉进行的施工单位搞好配合关系。服从土建施工单位的总进度安排,确保不影响总工期的完成。

9.2.5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指定物业管理处办理移交手续,并提供竣工资料2套给甲方,移交前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9.2.6 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

9.2.7落实安全措施,遵守安全施工规定,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 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 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9.2.8作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移交甲方。

9.2.9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及使用的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任何安全隐患及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9.2.10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按甲方要求参加工程例会,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或迟到),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

9.2.11乙方在收到甲方中标通知后10日内或者在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后3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书》提交甲方审查批准后执行。逾期提交,乙方每日应承担1%的违约金。

9.2.12乙方接到甲方的开工令后,乙方必须按开工令规定的日期进场施工,否则,乙方每延迟一天应承担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三天没有进场施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9.2.13乙方进场施工后,没有按《施工组织设计书》所承诺配备的机械设备和工程技术人员、劳动力的数量开展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3日内按《施工组织设计书》所要求配备的机械设备和工程技术人员、劳动力,并追

赶工程进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代理

天然气施工合同

乙方完成需要赶工的工程量,并按实际费用的1.5倍从乙方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9.2.14乙方工程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

9.2.15乙方进场施工时,必须向甲方和监理公司提交2份乙方盖章的本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的通讯录,同时,乙方以授权委托书的形式指定人员并随附通讯联络方式到甲方和监理公司领取或送达往来文件。

9.2.16如甲方确认乙方的签证要求并共同核实工程量后,乙方应在十五天内报送正式工程签证资料至甲方项目部及监理公司,超此期限甲方项目部及监理公司有权拒收,且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工程款项。

9.2.17原合同范围内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修改施工或返工,每次金额在1000元之内的不计取该费用,不做签证处理。

十、工程款支付

10.1乙方材料进场并开始施工后,甲方接乙方请款报告后15天内,支付合同

总造价15%工程款;

10.2室内外管道安装完毕,甲方接乙方请款报告,15天内支付至合同总造价

的40%工程款;

10.3设备及管道安装完成后15天内付至合同总造价的80%;

10.4工程竣工验收、通气、办理完移交后,二个月内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后付

至结算总额的95%,留5%的工程款作为保修金。保修金5%在二年保修期满后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施工完毕交付使用后一切保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10.5每次工程款支付时,乙方需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

款。

十一、廉洁条款

11.1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包括合同招投标、签订、履行、预结算、保修期间),不得向甲方、物业公司和监理公司的职员提供请吃、送礼、旅游、色情服务、行贿、给予回扣或其他好处。否则,乙方有违反前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将承担

篇二:天然气施工合同

绿水源生态住宅小区B区二期天然气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北京绿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 合同编号: 施工单位:北京中财银贝瑞得工程公司(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绿水源B区二期范围内天然气施工,包括二期室内天然气管道制作安装、燃气灶和锅炉的接驳、调压箱及煤气表的供货安装、室内燃气报警系统供货安装、燃气切断阀等及会所食堂燃气管道施工、灶具连接、室外管线埋设、接驳、调试,以及验收通气、带气接驳、测绘、监理、资料归档等工作。

2、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报批、报验、通气手续,并保证验收通气。

3、负责与市政管网接驳工程,并负责办理与市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手续。

二、工期要求

1、 本工程按甲方要求时间开工及完工。

2、 乙方不得因施工组织不利、材料供应、劳动力调配等原因拖延工期。

三、工程质量

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优良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不得单方修改设计。如发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要求停止施工。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和不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等因素发生的事故,经济损失及责任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四、材料设备采购供应

1、 乙方自行负责采购工程用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和天然气公司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所用材料设备采购应经甲方认可或出具燃气公司材料采购证明。

2、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及监理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甲方、设计及监理工程师共同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五、合同价款的确定

1、 本工程价款依据本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洽商变更、材料价格确认单、相关资料、定额和造价管理文件等确定。

2、 工程造价确定依据执行北京市2001年预算定额及相关标准,取费依据2001年预算定额费用标准及有关规定。

3、 技术措施费:开工前,乙方已对可能影响本工程的各种不利因素做到充

分考虑,了解现场及周边情况。为保证工期、质量、解决施工现场场地狭窄、现场道路、运输等不利因素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而采取的各项措施或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 本工程不计取任何形式的包干费。

5、 工程水电费执行北京市2001年预算定额用量。

六、变更洽商

1、 重大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施工中乙方不得

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 设计、洽商变更,须经监理、设计单位、甲方、施工单位四方确认签字

后生效。

3、 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4、 工程进行过程中的会议纪要不作为结算费用增减的依据.

七、质量与检验

1、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工程师依据合同发

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工程师有权要求拆除和重新施

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 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

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

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八、工程竣工

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

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 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3、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

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 工程竣工后, 乙方应在10天内, 从现场移走所有施工设备、剩余材料

以及各类建筑垃圾和临时设施,保证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

5、 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向甲方提供三套,由乙方免费负责编制。

九、工程款支付及竣工结算审核

1、本工程由乙方按现有设计图纸申报预算,经甲方初步审核后,双方商定

工程总价为总价暂定RMB:2,506,866.00元,包括室外管道、室内燃

2、上述费用未包括燃气公司按规定收取的测量费、带气接驳费、通气费、

及前期相关费用,发生时由乙方提供相关政府收费文件、规定,经甲方审核后由乙方代缴以保证验收通气按时完成,结算时甲方一并支付。

3、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上述工程暂估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工程全部完工达到验收通气条件后15日内,甲方支付上述工程暂估总价的40%;工程通过验收,完成报验、通气、办理完相关政府验收使用手续后,双方对本工程进行结算,结算审核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余下工程至结算总价的95%,余款作为保质金,待保修期满后支付。

4、变更洽商涉及的费用,竣工结算时一并审核。每项洽商工程定额直接费

用有人民币3000元以内(含3000元),该项变更费用不计入结算。

5、竣工结算在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相关政府部门验收使用手续后,乙方

交出现场、提交完整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并帮助甲方完成竣工资料的政府部门备案后进行。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甲方初步审核后,提交具有审计资格的中介单位审核,审核完毕,三方盖章签字。

6、进度款的审核结果不作为结算审核依据。

十、保修

1、 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

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甲方签订质量保

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 保修金额为结算总价的5%,保修期限一年,保修金的支付按照保修范围

及保修时间结算支付。

十一、双方责任

1、 甲方工作

(1) 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

性负责;

(2)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3)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

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2、 乙方工作

(1) 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 因乙方施工造成断路而需修建临时道路或临时桥梁,由乙方负责修建

并承担相关费用。

(3)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

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

到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

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十二、安全施工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

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3、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

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防护措施费用。

4、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十三、工程保险

1、 乙方机械、现场施工自有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均由乙方负责投保。

并且向甲方出示保险单据和支付本期保险费收据(或由甲方投保,投保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乙方任何人残废或受伤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

2、 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

少损失。

十四、违约。

1、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

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

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在双方盖章后开始生效。

2、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

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

助、保密等义务。

十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甲方:北京绿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北京中财银贝瑞得工程公司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 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日期:

篇三:燃气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书

燃气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书

工程发包方(甲方):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承包方(乙方):甘肃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守信为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压力管道安装修缮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国家行政法律、法规为依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 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喀什联创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

1、工程内容:天然气DN160的PE管(聚乙烯)热熔管道安装,全长5095米。

2、承包方式:单包工方式进行(含人力、技术)。所有材料及辅材由甲方负责。

3、工程承包范围:甲方保证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乙方严格按压力管道特种设备、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安全使用。

二、压力管道安装及验收标准

按国家现行有关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建筑标准规范施工和甲方技术要求验收。

三、工程造价为: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不含税金。预算合同外其它修理、材料费、工时费按实际所发生的费用另行结算。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甲方预付乙方60000元整,经锅检所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工程的工程款60000元。

五、工期: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6月25日完成。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场地,保证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及施工队伍按时进场及工作时间,积极配合乙方材料按时到达施工现场。

2、甲方按合同规定付款要求履约,甲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在本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合同款项时,应事先告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具备条件施工以后,乙方应及时进场,文明施工,不得损坏甲方设备及设施,保持现场卫生。

2、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工程期完成工作,乙方由于非不可抗拒原因延误工期,应事先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3、乙方在施工现场要有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确保此工程的正常运转。

4、乙方要求严格按照《建设市政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相关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验收规范、规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职工安全工作,若出现人员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八、违约责任

双方严格按以上协议执行,若有违约,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修改。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章):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