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工程施工合同

篇一:管网配套工程施工合同

管网配套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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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经协商一致,签订小区管网配套施工合同

一、工程名称:综合管网配套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 管线接口图纸的设计及施工方案的制定,管网平面图中采暖、给排水部分的全部内容(室外部分)、施工后场地平整,包括:二次管网的管线、阀门、井室砌筑等工程。

三、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四、工期: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五、质量标准:本工程严格执行《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六、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

1、承包人管线材料运至工地现场后支付合同价款3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合同价款50%,

3、其余工程款扣除3%保修金后待该小区住宅用户进驻小区正常使用后一次性结清。

七、材料要求

1、本工程全部管线材料及附属件由承包人负责采购,所有材料需采

购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提供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明。

2、材料运至工地现场后,需经过发包人派驻到现场的工地代表和工程监理人员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的材料不准使用,若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承包人1万元。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承包人使用不合格产品则属承包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不结算工程款。

3、不合格品的判定标准:经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八、发包人责任

1、提供规划平面图、管网平面图各一份,各单位工程给排水、采暖施工图各一套。

2、施工过程中,对有需要修改的施工方案或增加项目下达书面变更通知单,作为承包人施工更改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3、发包人指定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为工地现场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做好各项技术资料和报表整理,负责签证,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负责工程中不同专业之间及界面接口等的协调工作,并提供施工中乙方所需的用水、用电,但水电费由承包人承担。

九、承包人责任

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小区规划平面图、管网平面图及经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和发包人审定的管线接口图纸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派出常驻工地代表工程师负责与发包人工地现场代表直接联系.

3、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验评标准。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项目达标。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利、制度不严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验收合格后负责提供竣工图及相关验收报告。

十、保修条款

1、保修期:双方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金为人民币十万元,保修期满后无息退回,保修金的退回在当年保修期满后的十日内。

2、承包人在保修期限内,接到故障通知后,乙方应在1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在保修期内因安装质量问题,承包人负责保修或退换,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时间内,如承包人不进行维修,则发包人有权请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属发包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则不属于保修范围,承包人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十一、违约责任

1、发包人未能按期向承包人支付各期费用,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办法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2、因承包人原因而引起工程逾期竣工,延误一天罚款壹万元,罚款

总金额不超过工程造价的30%。

3、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停工的,属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开出罚款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以上的罚单作为承包人方违约处罚。如拖延工期超过发包人交楼日期的,发包人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方承担。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验收时,如发现工程有偷工减料、或承包人私自减少工程量,工程材料规格、品牌与施工图、材料设备清单中相关内容不符的,属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起罚点为人民币1万元,发现一次按合同总价的2.5%计算,依次类推,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十二、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平等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 本合同的生效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验收,保修期满并结清工程尾款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篇二:室外管网施工合同

室外给排水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承建的甲方 工程有关事宜,进行了认真协商,双方取得了一致意见,特订立了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工程承包内容和结算方式:

施工内容: 工程(包工包料)。

工程类别结算方式:

本工程包干价 万元。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及方案要求进行施工。最终以乙方现场的实际做法、乙方完成竣工资料及竣工图。

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必须经甲方工程部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否则无效。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进入工程竣工结算,不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

二、工期

年 11月 8日开工;室外给排水工程 年10月 20日竣工交付甲

方使用。

三、工程款拨付:合同包干价: 万元。

合同签订后,工人进场施工,完成工程一期部分的工程内容后7日内付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款,依次执行。工程进度达80%后支付至暂控价70%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报建设单位施工资料及甲方代表核实后签证认可的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定案后,支付到工程结算总价的95%,预留5%保修金,保修期两年。

四、违约责任

该工程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程工期相应顺延。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工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均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归甲方所有。

若因乙方的原因,不执行合同或终止合同,则乙方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

五、质量和质量保证金:

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 合格 。

若因乙方原因未能使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乙方给甲方支付质量保证违约金 肆 万元,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归甲方所有。

六、验收标准:工程验收依据?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砌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给水工程所使用的材料严格执行乌鲁木齐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8月8日<关于规范使用小型供水工程材料的通告>的要求。保证供水工程竣工使用后正常交接 市水务集团管理。

工程竣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甲方组织乙方、监理公司三方参加共同进行工程验收。

七、工程其它事项

1、乙方人员进场应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协调安排。应对进场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接受监理人员的监督。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要求,施工进度不能按计划完成时,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3、乙方施工时,不得破坏甲方现场已有的其他管线及设施,否则由乙方自行恢复,费用自理,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同意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给甲方提供工程竣工资料两套,将工程交付甲方使用;该项条款作为双方进行工程结算的前提条件之一。

九、工程结算完毕后,乙方同意33万元采用非货币形式进行支付工程款。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或另外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8 月 日年8 月 日

篇三:管网施工合同

室外雨污排水管网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 山东迪尔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济宁九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将万丽富德项目室外雨污排水管网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安装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万丽富德项目室外雨污排水管网工程。

2、工程地点:济宁市高新区。

3、工程内容:万丽富德室外雨污排水管网工程的材料采购、管沟开挖、管井砌筑、管道铺设、拉管等(详见工程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总承包方式。

二、 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签章确认的室外雨污排水管网工程施工图中的施工内容,其中:

1.1 施工图纸内容中的设备材料(含井盖、管道等)采购、管沟管井土方开挖施工、砖砌排水井施工、管道铺设安装、管沟管井土方回填及压实施工、安装井盖等均在本工程的承包范围。

1.2 本工程不包括室内管道与室外管网检查井相接连及查找,楼内

出户污水井的铸铁、PVC、PE排水管施工不在本工程的施工范围,但该铸铁、PVC、PE排水管会同步施工,乙方应配合施工。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施工工期: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为20个日历天。

3、工期顺延:如遇重大设计变更而增大工程量,或遇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影响,经甲方签证确认,予以顺延。

四、工程质量

1、

2、 工程质量标准:按合格工程标准验收。 乙方对承建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严格按施工图及国家现行颁布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和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五、合同价款及结算

1、乙方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总包干价为人民币叁拾贰万捌仟元整(¥32.8万元整,含税)。

2、本合同总包干价已包括所有材料(设备)采购、运输、包装、采保、安装、土方开挖机回填、管道铺设、管井施工、管盖安装、安全及技术措施费用、施工保险费用、运输保险费用、管理费用、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其他费用均不再计取。

3、本工程采取总价包干方式,施工图纸范围内漏算及错算报价甲方均不予增加费用。

4、乙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甲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天内完成结算审计。

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乙方材料进场后,甲方按总包干价的60%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2、工程施工完毕满足验收条件后,甲方在五天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总包干价的30%的工程进度款。

3、验收合格及办理工程结算后的三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总结算款的95%;剩余总结算款的5%留作工程保修金,工程保修期满后的五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质保金。本工程约定保修期为一年。

4、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应在三日内提供税务工程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在下次工程款支付时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七、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设计图3套。

2、派出工程负责人监督乙方施工质量和进度,并办理工程签证。

3、根据合同约定和要求,及时办理签证、付款、验收和结算。

4、甲方协助乙方协调施工现场相关配合单位的关系。

5、施工中发现不符合施工图和规范要求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

有权责令停工或返工和及时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二)乙方:

1、施工前,及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施工,并按照设计图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以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3、竣工验收前,负责本工程的材料、设备及成品保护,按文明施工现场要求作好施工场地清洁卫生。施工中应保护好项目现场的室外施工成品。

4、本工程现场安装及管理人员的办公、住宿、就餐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出席甲方主持的现场施工协调会,及时落实协调会议的工作要求。

八、材料(设备)采购供应

1、 2、 本工程由甲方采购供应材料(设备)无。 本工程所用雨污排水管道均采用“东宏”牌。

3、本工程所有检查井采用M5水泥砂浆砌环保水泥砖,小区主车道(包括消防车道)均采用(外径)800*30厚B250铸铁井盖,不过车位置的管井井盖(如绿化带内)均采用(外径)800*20厚铸铁井盖。

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报甲方查验并确认符合设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后方能用于本工程施工。进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有生产合格证、检验

报告等有效证明文件,不合格产品严禁在本工程使用。

九、工程变更及签证

1、甲方同意的工程变更按变更设计图施工及签证。所有的工程现场签证,必须由甲方签字方为有效。工程现场发生的签证按《室外雨污管网工程量预算报价》(见附件)中约定的单价及相应的实际工程量进行签证。合同外的签证计时人工工日单价按每工日130元计取。

2、若遇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延误工期,甲方仅对工期实施签证,乙方的施工工期可相应顺延。

十、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自行组织验收,并做好自查整改,并向甲方申请办理竣工验收。

2、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3天内组织竣工验收。本工程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如有整改,正式竣工验收为复验合格之日。

十一、工程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的保修范围为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质量保修期:

2.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

2.2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1年。

3、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及返还按本合同第六条第3款约定执行。 十二、违约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