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平工程施工合同

篇一:场平工程施工合同

场平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范围:

本合同土方工程量为立方米,挖石方工程量为 立方米。

(四) 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 挖填土方:

挖 石 方:

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

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第四条 工程价款结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校定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二) 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

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完工后付至95%,剩余5%年底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误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 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4、 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10日内进行验收。

6、 不按合同规定预付或结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规定的预付或结算工程款外,还应按逾期天数,以每天按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

2、 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3、 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由责任方负担。

4、 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给乙方1000元,同奖同罚。

5、 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 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神木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则

(一)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 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签证备案。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帐号: 邮政编码: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二:场平工程合同(正式)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甲方(分包方):贵州锦屏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锦屏县阜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转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文网:场平工程施工合同)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锦屏县经济开发区回乡创业园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二、工程地点:锦屏县敦寨镇

三、工作内容:平基放线,清表、淤泥清理、抽水作业、劳动力及技术装备的组织,土石方的爆破及开挖、填筑区域回填碾压、土石方的外运弃渣,以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四、工程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土石方开挖、平场回填碾压施工,废弃土石方并运至甲方现场指定标注区域内(若弃土场发生收费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 10 月 21 日(以建设或监理方签署的开工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 12 月 21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0 天。

六、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土石方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进行施工和验收。同时,详细的质量控制措施以甲方或监理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为准。

七、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承包。

八、合同价款:

按《贵州省2004市政计价定额》进行结算下浮 %,工程总造价为 万元,工程开工前,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工程量进行复测,若复测工程量(复测工程量以甲方或监理方与乙方现场共同实测签字为准)超出甲方提供工程量的2%,则按签认实际量依照中标单价办理结算。设计变更和设计缺项及地质变化,实际发生工程量以中标计价方式重新计价(投标无对应项的,按照《贵州省2004计价定额》进行计价),并列入结算。

九、工程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后一年按合同总造价付60%,其余尾款竣工两年内付清。

十、 双方责任:

1、若因弃土场提供、运输道路保畅、征地、房屋拆迁、管线(坟墓)搬迁等甲方责任原因导致不能正常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赔偿按照招投标文件相关条款进行),工期顺延,同时,若因上述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超出一个月,乙方有权退场并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办理结算;2、因雨天使工程无法施工,工期顺延(需有甲方或监理方签字认可);3、施工所需水、电由甲方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4、乙方进场开工前,甲方需提供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书面交验资料、工程地质与地下管线等资料,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由甲方负责,如因资料失误,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5、若本工程需对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保护工作,相关保护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计价;6、乙方按规范要求进行分层碾压施工作业,但非本场平工程开挖土石方用以回填时,若需乙方找平、碾压施工,回填碾压产生费用以设计变更计价调整方式进行;7、乙方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等有关管理需遵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要求;8、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

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中,安全防护、操作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规程要求,严禁违规施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十一、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完工并付清所有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2.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将争议提交黔东南州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黔东南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定。

甲方: (盖章单位) 乙方: (盖章单位)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日 日期:年月日

备案审核意见:

日期: 年 月日

篇三:场平工程施工协议

场平工程施工协议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约地点:

场平工程施工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方、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 场平工程具体事宜双方协商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施工内容:

乙方自行组织挖机、自卸车辆等设备,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区域的挖土、运土、填土、洒水、碾压、平整、多余土方运到甲方指定地点,验收时达到设计的规范要求及设计标高。

三、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依据图纸设计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完成双方约定的工程内容,不得随意少挖、超挖或多填;如发生上述情况,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此工程自20 年 月 日开工至 20 年 月 日止,工期 天。

3、土方平整应分层压实,填方按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填土厚度按不同碾压机械规定厚度填土且不得﹥30cm,填方工程压实系数不小于0.9,场地平整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的《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4、挖方与填方不得重复计算(即挖方应填至垫方处,验收时挖、填方达到同样标高,挖方余土运到统一指定地点)。

5、土方施工严格执行报检制度,填方每层碾压完毕,经试验合格达到规定的压实度,报现场负责人签认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层土方施工。

6、此工程不计爆破以外情况采取作业方式的费用,遇有特殊情况施工方自行解决。如因此而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服从。同时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此工程不计施工中的其它费用,同时乙方负有协助甲方迁改、拆迁地面附着物的义务和做好当地群众工作,避免当地群众阻扰施工,若遇见其它情况,均由施工方自行解决,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四、 结算原则

1、工程实行工程量包死原则:挖方单价为: 元/立方,填方单价不计,该单价包含确保工程达到验收标准的图纸范围内所有工序(挖土、填土、洒水、碾压、平整等)及各项费用和税金。施工中的工程量以双方核准确认的挖方立方,填方 立方为基础总量。

2、工程总价款: 元()。

3、挖方与填方不得重复计算(即挖方应填至垫方处)挖方多余土方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4、以上工程量经甲乙双方现场确认,原则上实行工程量总量包死,工程结束后如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减少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超出以上工程量部分甲方不予承担。

五、 付款方式

1、工程进度款:按月完成形象进度支付,具体由乙方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表,报甲方审查确认后支付。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剩余工程款作为工程质保金,一年期满,验收合格后无息付清。

六、当甲方将工程款付至 之后,乙方不得拖欠任何施工人员的工资及机械费用,否则引起一切责任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七、安全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组织好施工车辆、机械,应严格遵守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不得违规操作,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后果及损失。

2、严格保护好施工现场水管线、光电缆、电线杆、空中电线等设施,因乙方违规或不当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为所有施工人员购置安全保险。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内容条款,任何一方违约,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2、如因甲方支付工程款不及时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双方协商,工期可顺延。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总额2‰给予处罚、从可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4、本工程不得转包、分包,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

九、协议中未涉及的问题,在施工中双方协商解决,如未达成一致意见,可向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款付清后本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

(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乙方: (盖章)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