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施工合同

篇一:路基施工合同

路基土石方施工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内容:

三、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范围及工程量:

一、工程范围: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便道建设与维护,桩号范

围: 。

二、工程量:填方约万立方米,挖方约万立方米,最终按照

设计图纸已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三、工程量计量方式: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的工程量清单细目

计算,单价采用相应的投标单价,甲方按照乙方完成总金额的 计

提管理费。(按甲乙双方施工技术人员现场核实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第三条 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总工期为个日历天( 月日至 年月日)。

第四条 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约 万元整。

第五条 工程结算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开工,每月 号按验收合格确认的实际完成工

程量在甲方该工程款到位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工程款,全部土方工程完成,办妥结算手续 个月内付清余款。

第六条 工程质量要求:

甲方根据质量验收规范进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如质量不符合标准,必须返工,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第七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

行监督检查。乙方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进行路基土方施工安全知识的培训,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按规定为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乙方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因违返操作规程而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文明施工用品均由乙方自理。

三、施工过程中乙方违(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文 网:路基施工合同)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火灾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复印一份交甲方备查。

第八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住宿和伙食自理。

二、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违犯则按章处罚。

三、乙方生活用水,用电由乙方自己解决。

四、乙方人员必须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带齐身份证、计划生育证、

暂住证并复印一份交甲方备查。

五、乙方要将进场人员花名册交一份给甲方备案。

第九条 工程单价及工作内容:

一、工程单价:包机械、包工、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工期)、包费

用,包防污染,包文明施工。

二、工作内容:机械进退场(费用乙方自理),按设计图纸要求及甲方提

供的技术交底,对现场施工资料记录、整理。

第十条 施工机具及材料:

一、全部施工机具、配件、油料由乙方负责。

二、施工过程中机械维修保养等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现场管理:

一、乙方人员要遵守现场各规章制度,服从业主、监理、甲方现场管理

人员的指挥,不得顶撞监理,否则承担带来的一切损失,按甲方计划进度施工,相互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尊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

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出现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展开作业面的施工场地。

2、 提供施工图及技术交底。

3、 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施工。

4、 负责协助对建设、监理、质检部门的联系,办理工程变更、质

量及工程量的签认手续。

5、 及时支付工程款。

二、 乙方责任

1、负责土方机械进、退场,进、退场费由乙方自理。

2、施工使用的油料、维修配件由乙方负责。

3、便道的维护、生产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4、负责现场桩位的放样及施工记录填写工作、及时整理技术资料移

交甲方施工管理人员。

5、包工程质量进度,达不到质量要求或进度跟不上,甲方有权令其停工和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为保工程质量、进度要主动收集资料,办理变更,费用由乙方负责,所获利益甲乙双方平均分配。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承接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割,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

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达不到计划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按损失情况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如不经对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违约方赔偿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质量及工期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

应偿付给甲方逾期违约金。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

结算付款完毕后失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日 年月 日

篇二:路基土石方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路基土石方施工合同

甲 方:济源市南环东延至东二环等七条路BT模式项目经理部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乙方对国家的有关政策、施工图纸、业主管理模式、甲方管理制度、当地环境做了充分的了解,并知晓其表现的或潜在的风险,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诚实、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本项目路基土石方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工程概况

1.施工工程名称: 。

2.施工工程地点: 河南省济源市玉川产业集聚区、虎岭产业集聚区和高新产业集聚区 。

3.工作内容、工程数量:

3.1工作内容:

A、清理现场、挖除树根、建筑物拆除等地表附着物; B、沟塘的排水、清淤、回填;

C、路堑的开挖装运及压实、路拱、边坡修整; D、清理坍方;

E、利用开挖土石方填筑路基、成型压实;

F、相应施工段落范围内必需的临时施工便道(边坡修整、临时排水设施)的修筑、维护以及扬尘洒水等;

G、挖结构物基坑土方和排水工程基础土方;砂砾垫层;结构物台背回填; H、为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机械、主辅材(合同中约定由甲方负责材料除外)、自检、管理、劳动保护、保险、利润、文明施工、现场维护等全部费用。

3.2工程数量和单价:见工程量清单。(乙方负责施工其中部分道路的路基土石方工程,具体工程施工任务由甲方安排)

4、开工日期及工期:

4.1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通知的三天内,按合同要求的人员及最低设备配制全部进场。

4.2工期要求:由甲方根据交地情况、业主要求下达《施工任务书》和施工计划,乙方必须满足甲方阶段性进度计划要求。如果一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将视为违约,每拖延一天罚款伍千元。

5、承包方式:__包人工、机械及材料__。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1负责提供图纸、地质资料,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如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或线型出现超出合同规定的误差,乙方应自费纠正,甲方对相关数据的核查,均不能解除乙方对其准确性所应负的责任。

1.2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并做好双方签署的会议纪要。 1.3施工期间负责业主发出的工程变更以及业主、监理的文件往来,并将相关内容及时传达给乙方。

1.4甲方负责所需报检资料的填报、整理,签字和归档。

1.5负责汇总计量报表与业主的结算,并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1.6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事项进行全面、有效地控制,并有奖罚权。

1.7如果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人员、机械设备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则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罚款,罚款额为施工机械离场罚款5000元/日,工地负责人缺勤1000元/日,技术负责人缺勤600元/日,其他主要人员缺勤300元/日;工地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每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25天。

1.8负责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进行

监督,检查,对违章或事故实施处罚,对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违章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地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1.9红线范围内的弃石方,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处理,如甲方要求乙方将弃石方运到指定地点,乙方应无条件执行,运距在一公里之内的运费已包含在挖石方单价中,超过一公里按照1.0元/km.m3计算超距运费。

1.10在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施工任务并验收合格后,及时退还乙方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整。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在签订本合同时,视为乙方已对施工现场及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图纸等)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勘察及审阅,熟悉了甲方对乙方的全部管理方式及所有要求,并承诺在合同实施中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执行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2.2根据甲方指定的施工进度要求,积极组织人员、机械设备就位,按计划施工,确保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

2.3乙方负责所有人员、机械设备的进出费用,人员的住宿、伙食等生活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全部自理。

2.4如现场供电条件受到限制,则乙方必须自备发电机发电,以供施工工作顺利进行,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2.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进场机械的全套手续复印件,乙方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严禁无证操作。

2.6乙方现场负责人应随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迟完成甲方安排的任务,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的视情节罚款,每次500元—3000元,若因乙方原因而使甲方蒙受损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2.7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对所用机械要进行必要的保养,保证机械完好,不影响甲方工作;机驾人员不能酒后作业,如违者罚款200元;在正常工作过程中,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司机禁止干私活,违者重罚。

2.8乙方应为其作业人员和设备购买商业保险,并承担费用,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9乙方负责结构物基坑开挖和排水工程基础开挖。

2.10借土场和弃土场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负责使用和后期平整以及场地的复耕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11乙方人员应避免车辆和机械设备免遭人为破坏,全部损失乙方自负。 2.12乙方按照业主及甲方要求,负责本合同段乙方施工范围内便道的修建、维护养护及扬尘洒水工作,并承担费用。

2.13指定_____为现场代表,负责合同约定工程的全面管理,该负责人每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25天,有事离开工地需向甲方请假,无故离开工地一天罚款_500_元,认为乙方施工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被要求更换的人员不得在本项目工地工作。

2.14乙方施工所需的计划内的合理用地由甲方负责征用,计划外用地由乙方自行解决。

2.15进出场费、临建、修建便道并维护和保养、管理费、形成工程实体所需的各种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及各种必要的措施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16爆破作业必须按照国家和当地公安部门的现有规定进行,爆破施工需办理的各种手续及许可证件等有关事宜,由乙方负责,因爆破施工引起的各种纠纷由乙方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2.1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挖方施工工艺的要求进行施工,设立安全标识,由于爆破引起的松动岩石,乙方必须及时清除。

2.18乙方需配备1-2名具有一定试验经验的人员,配合项目部试验室做好现场取样及试

验工作,甲方按填方数量以0.2元/m3的标准收取试验费作为取样担保,如果乙方配合积极能满足正常标次需要,如配合不到位造成标次延误则视情节扣除。 2.19在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的测量工作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具体配合的工作内容以甲方测量人员的指令为准。

2.20乙方必须具备足够的资金,以保证工人的日常生活费用、配件的充足供应,修理能够及时进行,如当月结算工程款不足以维持自己车辆的正常运转时,必须自筹款项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使工程顺利完成。

2.21对所承担的工程在进度、工期、安全等方面负全面责任,并自愿接受甲方、业主、监理、地方政府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22乙方必须建立内部质量监督体系,并报甲方,确立实行自检制度。对其施工质量负全部责任,一旦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或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妥善处理,损失由乙方自负;业主和监理有关质量、进度方面的指令,乙方有执行的义务。 2.23按照业主及甲方的要求,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环境保护工作及安全保卫工作,费用自行承担。标识、标牌由甲方统一定制作后调拨给乙方,乙方负责使用和看管,如发生丢失、损毁,由乙方承担,费用按照甲方定做单价从结算中扣除。 2.24乙方应参加甲方召集的工地例会,乙方的现场负责人未及时或未参加而又未请假的,甲方将处以每次_1000_元的罚款,无论乙方签署罚款单与否,该罚款都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2.25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业主及监理的指挥,甲方、业主及监理的指示、指令、通知等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2.26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必须报甲方备案,并作为工程支付的依据。 2.27遵守当地政府部门的法规、法令、民风民俗、按时足额上缴地方上要求的各项费用(如暂住费等)及本作业队伍施工相关保险。

2.28协助甲方协调施工期间的地方关系,对于期间各种干扰事件的发生,乙方应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来避免或降低损失,并及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若听之任之,扩大了干扰事件的影响,损失自负。

2.29对于承包范围内的驻地建设、交通导改、临时设施、施工机械、文明施工等,乙方应严格遵循“中宏路桥”视觉形象规范要求,所有标识均应唯一体现甲方,即“中宏路桥”。

2.30工程交验前,乙方负责清理施工场地,包括拆除临时驻地设施、平整临时用地、复耕等工作,费用不再增加。

2.31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承担一切债权债务。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与第三方签订任何协议。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协议,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32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结构物、古树名木进行有效保护,发现未知地下障碍物及文物应及时书面上报并妥善保护,不得擅自处理。

2.3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2.34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做好迎接业主或其他上级单位的各项检查工作,因此产生的现场费由乙方承担。

2.35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时对缺陷进行修复,使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达到合同文件约定的预期要求。乙方应严格遵守与执行施工期间业主及监理单位就有关本工程实施的任何事项所作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是否写明。

2.36乙方必须保证妥善处理相应的地方关系。乙方在与地方政府或其他部门发生业务来往时,必须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后,乙方方可办理;如乙方自作主张办理后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进场后需及时提供实际进场的情况,未按计划进足人员、机械设备,甲方将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

2.2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检查、监督。如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

2.3甲方认为乙方确实无法保证进度时,有权采取减少工程量、更换作业队伍,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以保证主合同的顺利履行,并且不给乙方任何补偿。

2.4施工期间,若业主要求提前完成或者业主原因工期被迫延迟,乙方应相应调整进度计划,无条件满足业主的要求,费用不再增加。

2.5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竣工日期或业主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或业主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罚款甚至终止合同,同时扣除乙方已完成工程量15%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 2.6在每月结算时扣除结算工程款的3%作为进度管理基金,在下月结算时予以返还,如因乙方进度原因被业主罚款,则在该款项进行相应的扣罚。

3、工程质量

3.1乙方应遵守主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的合同条款,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规范》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格工程标准。

3.2乙方质检人员必须对每一道工序进行现场监督,质量达不到优质工程标准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及时予以修复和返工,其工料机损失由乙方承担。每道工序完工时,经自检合格,报甲方自检合格,甲方质检人员和驻地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3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关于进度、质量的要求,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并接受甲方和监理的全过程监督。一旦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妥善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3.4如因乙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给甲方造成较大信誉及经济损失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安全施工与安全检查

4.1乙方要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制定安全措施,接受甲方安全生产教育,服从统一管理,自费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设施,做到安全施工。同时要负责对所属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施工期间乙方人员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伤、残、亡及造成他人伤、残、亡或其他事故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方面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与责任。

4.2乙方应遵守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及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检查。接受甲方安全指导,服从、配合甲方开展的各种安全检查。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多方位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教育不到位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对甲方声誉或经济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做出赔偿。

四、材料设备及施工机械的提供 1、机械设备管理:

1.1乙方施工机械设备配备需满足业主和甲方下达的月进度计划要求,且不得低于以下配置:6台挖掘机(其中一台挖掘机型号在360型以上),3台160以上推土机,3台20T振动压路机(其中1台带羊角碾),3台装载机、一台160-B平地机,一台8T洒水车,一台水准仪,一台全站仪,其他施工机械设备由施工队伍自行配备且必须满足业主和甲方施工要求。

1.2乙方必须每周一向甲方计划合同部上报在场机械设备清单;乙方进场机械设备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调离,否则按违约处理。

1.3如甲方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或者由于施工措施的变化需要其他机械,则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1.4如乙方机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被甲方责令增加机械,乙方未予执行时,甲方有权调

派机械给乙方,租期及单价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不低于当月市场价),租金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5 乙方对施工自有或租赁的机械设备各有看管义务,任何因素导致施工机械设备毁损灭失,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2、材料

本施工合同中所有材料(合同条款或工程量清单单价中约定由甲方负责材料除外)已包含在单价中,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五、工程价款与支付

1、工程价款

1.1工程价款中是否包括税金以及收缴方式:不含税。 1.2有无预付款: 无 。

1.3保留金的种类/比例及收款方式: 质量保证金为工程价款的 5 %,待缺陷期满后(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年)的下一个月内支付。

2、结算与支付

2.1工程量清单中数量为暂定数量,仅供参考,不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工程数量双方现场测量后书面签字确认。

2.2现场便道修建、维护养护、扬尘洒水和炸药库房修建工作量已综合在挖填方单价中,不再单独结算。

2.3工程结算按月进行。每月5日前,甲方对乙方上月完成的工程进行结算(前提是乙方满足甲方的质量、安全、月进度计划要求,否则暂不予结算),待业主计量批复并扣除合同约定的相关款项后支付70%工程款;路基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支付10%,单条道路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5%;缺陷期满后(工程交工验收后二年)的下一个月前支付5%的质量保证金。

2.4本合同的最终结算(施工任务全部完成)必须符合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并报甲方公司相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生效,否则为无效结算,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调整结算费用。。

2.5甲方不付进场费,由乙方自备启动资金。

2.6最终结算的前提是: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全部按合同执行完毕且反映最终债权债务关系的账单和备忘录乙方签字认可后甲方才给乙方办理。

2.7施工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月度工程结算款均为中期临时支付,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中间计量结算证书对任何以前所结算数据进行修正和更改。如果乙方施工的任何工程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中期结算中扣回该工程的价值。

2.8如乙方中途退场或严重违约中止合同的,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已完成的未结算工程或结算未支付的任何工程项目及款项不再进行结算或支付。对于乙方遗留工程,甲方另行施工,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2.9乙方未严重违约顺利完成本合同全部施工任务后,甲方同意在最终结算时将石方挖方单价增加0.5元/m3奖励给乙方。

3、计量支付程序

主管施工员→工程部长→合约部长→总工→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项目财务部支付(乙方要提供本月民工工资表原件)。

4、结算程序

主管施工员→项目部各部门会签→总工→项目副经理、经理→公司各部门会审→公司总经理审批→项目财务部支付(乙方要提供民工工资结算表原件)。

4.1乙方在收款前应当提供机械燃油、火工品等材料(按定额计算数量、金额)税务发票,

篇三:路基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

合 同 编 号:

发 包 人: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公司京九铁路电化工程指挥部第四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本合同各项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1、土石方工程。除主线便道外其他便道的修建、养护、清理表面浮土、灌木、废料、杂物至堆放地、砍树挖根,挖电缆探沟、排水沟;土石方的爆破,挖、装、运、排水、洒水、填筑、推平;铺复合土工膜、土工格栅、土工格室、土工网垫、透水无纺布、碾压、边坡修整、弃方清运等相关项目。由于施工工艺引起的路基加宽不作为计量依据。

2、取弃土场的整平由施工方负责。

(四)工程数量:(见附表)

本数量是暂定工程量,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土石方的工程量确认按下列步骤进行:

1、甲、乙双方现场确定原地面标高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断面;

2、甲方根据实际原地面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断面作施工技术交底,并根据交底的实际施工断面图计算实际工程量(扣除桥涵构造物及过渡段的体积)。

3、结算工程量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双方签认的数量为准(不含由于施工工艺引起的路基加宽)。

第二条 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年月日。

(二)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三条 工程量清单单价及合同总价款

(一)、工程量清单说明:

1、本合同单价是该支付细目全部作业的综合报价,包括完成工程本体及保修期内缺陷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中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工程需要的劳务、机械、小型机具、材料(二三项料)及配件、水电费、安装、缺陷修复、利润、环保、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建设与拆除)、治安管理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合同单价中不包含主干道施工便道的费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实行一次性包干(因工程变更设计新增项目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经双方签订后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本合同单价。

2、土石方的界定。挖方地段按设计图纸标明的土石比例和实际挖方方量确定土石工程量,取土场土石方按甲、乙双方实验测定的实际地质确定;

3、本工程内的所有土石方调配必须由甲方确认,甲方依据乙方实际施工的清单项目结算。土石方的运距以取土场中心里程至填筑路基中心里程计算(距离精确到百米);

(二)、总价款:本合同工程量总价款为人民币:。最终结算与支付以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为准。

明确纳税人及交纳方式:本合同综合单价所含的3.5%税金仅指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由甲方代扣代缴,除此之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自觉缴纳。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为:确保工程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争创国家优质工程。

施工具体要求如下:

(一)乙方必须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

(二)在施工中甲方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条款中有关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业主质量罚款等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三)路基施工前,乙方要对线路控制桩、水准点、高程进行全面的测量并适当加密,绘制横断面图并将断面图和土石方调配表及时报送甲方,双方确认横断面地面标高作为土石方数量计算依据。

(四)路基竖曲线、平曲线线型要流畅,路基、路面基层、面层标高及中线误差要符合验收规范。

(五)路基挖方要保证路堑的边坡稳定,坡比符合设计要求。挖土方根据设计图纸自上而下进行,并将挖出的利用方与弃方严格分开。

(六)路堤填筑前,按照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基底处理,铲除草皮、树根、拆除地界内的构筑物。

(七)路堤填筑时,填料材质、分层厚度、有效宽度、配合比、密实度要符合规范要求,确保路堤稳定和坡比符合设计要求。

(八)保证路基横向、纵向的坡度,做好路基临时排水工作,防止路基因排水不畅受雨水浸泡。

(九)在路基施工期间,为防止工程或附近农田、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受冲刷、淤泥,应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以保持施工场地处于良好的排水状态。

(十)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施工场地流水不得排入农田、耕地或污染自然水源,也不应引起淤积、阻塞和冲刷。

第五条 材料供应及机械租赁

(一)甲供材料(包含原材料、半成品、周转材料等,下同):

1、本工程的土石方取土场、水泥、石灰、片石以及土工材料由甲方提供,其中暂定单价为:水泥350元/t,石灰280元/t,中粗砂均为50元/m3,碎石60元/m3,所有甲供材料在预算定额范围内的消耗按暂定价格乘以实际消耗量扣除,超出消耗的部分按暂定单价的1.5倍乘以超出部分的消耗量扣除;土工材料(土工膜、土工格栅、土工格室、土工布、透水无纺布)由甲方提供,超出实际铺设面积1.05倍以上的材料按当期市场采购价格的1.5倍扣除;乙方负责卸车和材料的保管且费用自负,若乙方发生材料丢失,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甲供材料由甲方运输至汽车能到达的地点,材料的二次倒运由乙方自行负责,材料到达现场后由乙方指派的人员(即有权领料人,需附其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手签名)签字验收。

(二)乙方自购材料及要求:

乙方自购的所有材料应有三证,即出厂合格证、说明书、检验试验报告单,并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验收不合格的材料立即清除出场。

(三)机械使用:

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所有机械设备。甲方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供部分设备给乙方使用,但租赁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需临时租用乙方设备,双方另行签订设备租赁协议。

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要求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甲方根据需要在施工现场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制作安全警告标示牌,乙方承担相关的保管费用,如丢失按照原价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乙方要设专职的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既有线施工执行一机一人防护,乙方现场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经甲方或路局培训合格的安全防护员。对因未执行铁路局安全规定而发生的通报、罚款,乙方应承担罚款额的2/3。对挖断电缆、挂断电线等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四)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用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全管理的一切要求,因安全防护不到位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到安全防护符合甲方要求。

(五)乙方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经甲方和监理批准的爆破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对所有的人身、工程本体和甲方财产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由于爆破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包括第三者)以及对工程本体或甲方财产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及《铁路施工现场爆炸物品管理暂行办法》,做好火工品的使用工作。

(七)乙方要按照甲方“三标一体”管理体系组织实施本工程,自觉接受有关人员的检查审核。

(八)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对已完工的各类建筑物,在交工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九)自行承担地方部门按规定所征收的一切合法费用。

(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自行承担投入本工程

的所有人员的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康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甲乙双方须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做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双方职责

(一)甲方:

1.向乙方提供工程定位桩、水准点、坐标控制、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安全、质量和环境标准。

2.对乙方施工测量、施工放线进行监控及复测,负责工地所有试验项目和费用(仅一次符合质量要求的试验费用)。

3.竣工资料及各种质量评定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

4.负责工程的施工监理,对施工安全、质量、环境、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5.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

6.向工地派驻施工技术监督人员及技术员。施工技术监督人员及技术员负责现场技术、安全、质量监督,但施工中出现的技术、安全、质量、管理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7、负责修建主线施工便道,负责临时工程用地征地费用。

(二)乙方:

1.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内的用水、用电及施工便道(除主线施工便道)和乙方临时设施的修建。自行承担乙方人员的吃、住、行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搬迁费用。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办理临时、永久用地的征用,由此引起的乙方机械、人工误工由乙方自行承担。

2.开工前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半成品需求计划、用水、电计划等,并报甲方审批。

3.将投入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名单及特殊工种操作证、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4.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对本工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保密。

5.无条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业主、甲方和监理的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质量、环保达到标准。

6.按时提交施工报表及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7.施工期间设专人维护好甲方的水、电管线等,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赔偿。

8.不得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禁止转包。

9.乙方应按工程及甲方要求组织人员、材料、设备进场并纳入甲方经理部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