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结构施工合同

篇一:木结构施工合同

木结构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

工行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

双方就 工程协商签订合同,共同信守。

—、 工程事项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程量:

1.5 工程开竣工日期:日至年月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承包范围:

第3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3.1 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甲方代表

3.2 乙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乙方代表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4.1 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核定乙方的施工方案。

4.2 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方便乙方施工。

4.3 甲方负责木结构的土建等基础施工及场地清理。

4.5 甲方负责所有辅料(包含不锈钢自攻钉,龙骨,膨胀螺栓等)

乙方只包清工。

第5条 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5.1 按照协议约定进入现场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保证按期

完工。

5.2 施工中做到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

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5.3 乙方编制施工组织方案,由甲方审定后实施。

5.4 乙方负责工程结束后壹年内的工程质量维护。

二、工程造价和结算

第6条 工程总价: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工程款:

大写:。

第7条 结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甲方付给乙方材料款的30 % 作

为预付款,大写:;乙方材料进场后甲方付乙方50%作为材料进场费,大写 元整,工程款全部工程结束甲方付乙方余款20% 大写 元整。

第8条 完工后,乙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三个工作日日内甲方若未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三、 工期延误和提前

第8条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

期相应顺延。

8.1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因素,如雨、雪等天气,地震、洪水等天灾。

8.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相应款项,使施工不能正常进

行。

8.3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8.4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视具体情况双方协商。

四、违约与争议:

第9条 违约责任

9.1 除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或其它不可抗因素外,任何一

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9.2 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款时,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工程造价

0.3‰计算滞纳金。

9.3 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场地、方案回复、支付工程款的,

乙方可以要求顺延工期。同时引起的停工待料、延误工期和施工人员工资等费用均有甲方承担。

9.4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每逾期一天,按工程造价的0.3‰赔付甲方。

第10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其他

第11条 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洽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第12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表:

甲方:乙方:

委托人:委托人:

年月 日 年月日

篇二:木结构承包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为建设乡约农庄法式风情小镇(以下简称本工程),乙方承接本工程的制作、安装、竣工、交付并按约定进行维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以下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甲、乙方企业情况

项目发改委备案号川投资备51070312112201(0108)

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

第二条、本工程概况

l、本工程名称: 2、本工程建筑结构形式:

3、本工程地址:

4

第三条、本工程内容和造价

工程总造价:元(写: )最终按实际收方工程量和造价清单单价进行结算后的《决算书》为准。工程分一、二、三期完成,每期工程内容和造价详见一、二、三期的

补充协议和一、二、三期的工程量造价清单。

第四条、本工程工期

l、本工程计划工期为年日开工至 月日竣工,工程共 天。

2、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l)、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的;(2)、在施工中如因停电4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的;(3)、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而影响施工的;

(4)、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下雨、刮大风等自然灾害)而延误工期的;(5)、如遇甲方项目占地问题等发生纠纷造成停工的;(6)、甲方变更施工计划或变更设计,而不能继续施工的;(7)因甲方手续不齐造成停工。

第五条、本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 第六条、本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本工程分一、二、三 期完成,每完成一期结算一次。每期付款和结算方式按以下方式进行:

1、甲方按每20天完成工程量的总金额的70%支付乙方相应工程款;甲方在乙方提出工程量之日起三日内确定工程量并在4日内付款。第一次付款时,甲方将扣除本工程中乙方未履行完的履约保证金捌拾万元整,若未扣完第二次继续。

2、乙方单期工程完工验收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达该单

项工程总金额的95%,留5%作为本期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1年(大写壹年)。

第七条、本工程的材料、设备供应

1、乙方材料进场后,要通知甲方到现场确认材料并填写材料确认单。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叁天内未来确定材料或未填材料确认单的,乙方视为材料合格。

2、乙方应精心组织,选择适当的工艺施工,确保质量和工期。

3、甲方如需自行采购材料的,因品种、规格、型号、时间不符合施工要求,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本工程的图纸

1、乙方对甲方图纸应当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图纸转给第三人。

第九条、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1甲方委派 甲方的义务;

2乙方委派乙方的义务。

第十条、本合同甲、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本工程履约保证金总额为壹佰万元整,乙方在签订此合同后需支付甲方本工程履约保证金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余下的工程履约保证金8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在支付进度款时扣除。

2、甲方需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乙方工程履约保证金。如未按时退还逾期按工程履约保证金总额每日的1%向乙方赔付。

3、乙方应处好周边群众关系。

4、乙方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工作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甲方与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部门对工作现场的管理规定;

5、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在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开工条件的工作场地(三通一平);乙方自行负责本合同项目的所有设施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6、在甲方按时支付了乙方工程款的前提下,乙方自行按时发放劳务工工资,否则因劳务费问题,劳务人员向甲方或甲方以上单位索要的,并采取极端手段和一切恶劣行为,乙方应付全部责任并承担一切费用,甲方将以小于总工程款的5%给乙方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安全防护

1、乙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将负全责;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全部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履行本合同的保险

l、乙方必须为施工现场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工作机械设备办理

保险并承担费用:

2、安全事故发生时,乙方负责并自行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少各种损失的发生。

第十三条、本合同的工程内容变更

1、本工程施工中如发生工程内容变更,甲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和有关要求,立即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l)更改施工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2、乙方认为甲方的变更指令存在错误,应在收到变更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该报告后_3_天内作出修改与否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执行原指令,或者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决定仍继续执行原指令乙方应予执行。

3、因工程内容变更导致本合同价款的增加,双方办理现场签证,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签证上的相应款项;如乙方机械、材料、人员已进场的项目遇到变更或取消,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第十四条、本工程的设计变更

乙方在收到甲方签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天内,提出设计变更后价款变更的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并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或类似的单价,参照该价格变更:(2)合同中没有相同或类似的单价,双方按照实际价格协商确定后变更。

篇三:木结构工程合同

迪然木结构建筑工程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成都市木结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安装户外木制品一批,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完全理解本合同条款的情况下,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见附图)

三、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3.1承包方式: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附件清单(附件一)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

3.2 本合同综合价格:见工程预算表(木屋完工后以木屋屋檐滴水面积计算),合同价款已综合包含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交付甲方使用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费用,包括本合同设备费、材料费(主、辅材、周转性材料)、制作费、安装费、运输费、与其他工种的配合费用、人工费、管理费、利润、保险、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工程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3.3合同价款中乙方已经充分考虑图纸、施工现场实际及规范中隐含工作的费用。合同签订后,乙方须按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设计(施工)方案及本合同有关约定及与本工程相关的规范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并完成施工,量差及漏项责任均由乙方自负。(甲方要求增加工程,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除外)。

3.4合同价款中乙方已充分考虑合同履行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政策、材料、人工、税金、定额等各种费用变化,本合同价款均不作任何调整。

四、工期:

4.1 以甲方定金到帐后, 10 天之内进场 天之内完工

4.2 因本工程施工为户外环境,遇雷雨天气无法施工,需甲方签字认可顺延工期。

4.3 因甲方单方面原因通知暂停施工,需甲方签字认可顺延工期。

五、付款方式:

5.1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支付人民币作为定金;

5.2乙方安排生产制作,待材料进场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需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即: 作为进场款

5.3工程完工后三日内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网:木结构施工合同)甲方若逾期不进行验收,本工程即视作合格工程,验收合格后即付清全部工程款,乙方即移交木屋工程予甲方使用。

六、工程质量

6.1乙方承包的全部工程的工程质量就达到甲乙双方事先约定的要求,若部分或全部未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有效整改。

6.2 乙方须保证木制品的美观、完整,满足设计(施工)方案、合同条款、现场条件、

投标承诺等所述的状况。

七、双方责任

7.1甲方责任:

7.1.1甲方驻工地代表为 同志,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中的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7.1.2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搭接点,水、电费用以及临时用电搭接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7.1.3 保证乙方施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

7.1.4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

7.2乙方责任:

7.2.1乙方驻工地代表为同志,代表乙方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7.2.2乙方进场时,按甲方、监理和总包单位的要求,办理工序交接手续,自行将电源、水源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接至施工区域内,按工程需要提供与施工有关的照明、施工用电、用水、看管、围护和警卫等,认真组织施工人员、材料、机械进场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7.2.3承担本工程范围内工期、质量及安全责任,接受甲方、监理及业主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的检查、监督,达到甲方文明施工管理和标化施工工地的要求。

7.2.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项目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办法,必须做好施工场地内的清洁工作,弃物清除至场外集中处理。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将剩余材料及建筑垃圾清运出场。

八、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及按施工图进行施工,根据现场情况,乙方应充分了解各方面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若施工中发生人员伤害(亡)、财(材)物损失,有关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对甲方、相邻单位(个人、行人或物品)、第三人所造成的任何损害(人身及财产损害)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九、质量保证、期限及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安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提供本公司的售后服务卡,在一年内免费提供易耗产品及相关维修服务工作。

十、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超过个三个工作日,每日按拖欠部分工程款的0.5%承担违约金,乙方有权停工待款付清再行施工。

10.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期完工超过三个工作日,每日按工程总款的0.5%承担违约金。

10.3本合同签定合同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终止执行本合同,否则违约方要向对方退赔已收款项或货物(折成货币),并赔付本合同暂定总金额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同时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0.4违约造成的损失,超出违约金额,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十一、其他

11.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同意,不得将与合同或执行合同有关的资料文件及合同文本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转给与执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单位或人士。

11.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成都市木结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