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工施工合同

篇一:钢筋工施工合同

泥工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就 的所有钢筋工的工作内容,委托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原则上包工不包料,但必须包括钢筋制作的机械设备,钢筋闪光对焊设备、钢筋调直拉伸设备、以及各种配套的电焊条、扎丝、机械设备所要用的润滑油和粉等,一句话就是,除了钢筋原料部包括外,其他围绕着钢筋制作、绑扎所要用机械设备、工具用具、零星材料均要乙方负责。

二、钢筋承包内容:按照施工图纸的内容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包括钢筋的制作,按照图纸和规范进行配料单,(乙方必须配置二份料单,一份为施工料单、一份为决算料单)。钢筋的制作、调直、焊接、钢筋的绑扎、预埋铁件、预留插筋及浇注砼时的护筋等,并要负责与相关部门核对料单。

三、钢筋制作绑扎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和施工图进行配料(料单必须提前10天提交施工和决算各一份给甲方),科学合理地配料,遵守操作规程,合理地用料,减少浪费,按照料单进行制作;按照施工图纸和料单来绑扎,每层楼面钢筋绑扎后必须清理所有杂物,确保验收一次性通过,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进行钢筋代换,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若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按工程造价的1-2倍予以罚款,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合理的使用材料,减少浪费,该焊接的就要焊接,若发现明显不合理的,按照浪费的原材料价格的1-5倍予以罚款。

四、承包单价:每吨按照380元计算,工程量按审核后的决算料单计算,开始结账暂按施工料单预结,计时工以签证为准,按60元/工日。

五、工资结付方式:1)工作量必须以浇注好砼为准,浇注完才能结算;2)第一期工程的正负零及以下部分工作量款,按实计算后暂扣十万元以作保证金,剩余部分按正常发放;3)第一期工程的正负零以上部分,每月的第一个星期结算上月完成工作量的90%,剩余10%作为工程保证金;4)第二期工程按每月的第一个星期结算上月完成工作量的90%;50第二期工程完成到了工作量的70%

时,返回工程保证金的25%;完成到了80%时再返回25%,完成到90%时,又返回25%,当完成所有的工作量,保证金也全部返回给乙方;6)如乙方半途退场或停工,甲方扣除乙方所完工作量总额10%作违约金及十万元保证金,并且有权另外安排队伍接替其施工任务;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若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甲方有权代扣,并给予经济处罚。

六、工期:每月每层按项目部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时间完成,如是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推迟,每延期一天罚款300元,不要求提前。

七、乙方人员进场后要做到文明施工,服从甲方工地管理人员的指挥,积极配合施工员。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施工员有权对乙方罚款或开除出场。

1、乙方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如发生上述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或开除出场。

2、乙方的人员在现场内不得偷窃,一经发现,轻者罚款500元,重者送交公安。

3、乙方的人员不得在楼面上大便,一经发现罚款200元。并且还要清除掉大便,如不清除者,再加罚款300元,乙方的人员发现其他班组的人在楼面上大便,证据确实上报,可得罚款的80%作为奖金。

八、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班组长应对本班民工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周边安全防护,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甲方提出。

1、乙方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穿拖鞋或打赤脚,一经发现,每人每次罚款30元,如一个人同时不戴安全帽和穿拖鞋,视一人二次罚款。

2、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因其他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

九、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指定一名现场负责人,并且每天要在现场指挥,不在现场者每天罚款100元。

十、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工

程竣工甲方付清乙方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年月 年月 日 日

篇二:钢筋工班组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甲 方:

乙 方:

编号:TRJS-NX002 建筑安装工程班组内部协议 土建工程(钢筋工) 南京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公寓一标段南京天仁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工大青年教师公寓项目部

建筑土建工程班组内部协议 发包方:南京天仁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工大青年教师公寓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1.3

1.41.5

钢筋工施工合同

1.6

1.71.8

第二条:承包范围、承包内容、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及内容:设计图纸、变更及甲方要求的全部的土建中的钢筋工程。

2.1.1钢筋工程:从基础开始到二次结构完成中所有钢筋工作内容(包刮:钢筋卸车、现场堆放、加工成型、配料安装、绑扎、钢筋绑扎的扎丝及施工现场按市级文明工地标准整理的一切措施费用。)

2.2承包单价中以包含了以下费用:

2.2.1劳务协议中规定了乙方承担的费用:各项管理费用、劳保费、医疗费。

2.2.2距建筑物500m范围以内的材料、机具、设备的装卸车(有机械时用机械配合)、分类码放、挂牌的用工费用、二次倒运用工费用及管理用工费用。

2.2.3建筑层高超高(人、机)降效窝工费用,已含因无塔吊而增加的用工费用。

2.2.4工程施工中所需的扎丝。

2.2.5钢筋的连接(水平、竖向绑扎;机械连接除外),盘圆钢筋的现场调直。

2.2.6文明责任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的清理打扫卫生用工(如扫雪、洒水、迎接检查等)。

2.3承包方式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包加工机具,包施工辅材,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工完场清的承包方式。

第三条:承包单价及承包工程量计算方法

3.1以工程图纸为准按国家规定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参江苏省08计价规范如实计算建筑面积,综合按 叁拾叁 元/㎡(从基础开始,到竣工验收结束的图纸中所有内容)。

3.2零星用工的单价为 150 元/日(10小时),单价中包含乙方所规定上缴的各种税费、管理人员工资等。

第四条:工期

4.1本工程开工至竣工计日历天数 90 天。开工日期本合同暂定于 2007 年 6 月 20 日开工,完工或竣工日期本合同暂定于 2012 年 9 月 15 日完工或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以上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气候影响。

4.2工程在过程控制中,按照甲方制定的阶段性工期或控制点,若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期完成时,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经济罚款。严重影响工期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结算价格按15%下浮进行结算。

4.2工程在过程控制中,按照甲方制定的阶段性工期或控制点,若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期完成时,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经济罚款。严重影响工期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结算价格按15%下浮进行结算。

4.3为确保工期,乙方必须建成、建制施工队伍进场(有效、合法的劳务公司或劳务人员),并配齐足够管理人员及持上岗证人员。如果乙方不能及时有效组织配齐进场人员或在施工过程中满足不了工程需要造成工期延误、质量下降,甲方将在不受理延长和停工损失的前提下,制定乙方停工整顿。若整顿后无明显效果,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直至乙方清退出场,另行组织安排施工,由此发生的实际损失费用,乙方无条件承担。

4.4如乙方不能按合同有效工期完工,乙方承担3~5%违约责任,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五条:质量与验收

5.1工程质量的检查和返工:乙方在施工期间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生的制定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监理工作人员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照甲方代表及监理工作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的费用,引起的经济支付由责任方承担。

5.2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5.3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条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费用,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费用。

第六条:文明安全施工

6.1乙方对所负责施工区域内的文明安全生产负全过程责任。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等级: 市级文明工地 。

6.2 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并遵守本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班组长要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工作,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服从专(兼)职安全员的管理,熟悉作业环境,合理安排生产任务。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和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并及时上报项目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继续施工甲方主管人员有权先令乙方停工整改,乙方必须在整改完毕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3乙方负责人要积极参加甲方召开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会议,配合甲方落实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条例。

6.4 乙方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劳动保护用品要佩带齐全,实行强制性佩带,不佩带者,甲方有权给对乙方

予罚款。(不带安全帽者一律罚款100元,带帽不系带子者罚款2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者罚款100元)

6.5 乙方施工人员上班前严禁喝酒,喝酒者严禁进入施工现场,违规者每次罚款100元。

6.6乙方施工人员上班时严禁穿拖鞋、赤膊、打闹,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6.7本合同所有所列手头工具及劳保用品、工具、小型工具、辅料部分,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同时还需要满

足甲方管理要求,否则,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机械事故等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6.8乙方人员如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盲目蛮干,野蛮等施工所发生的大小安全事故,甲方不负

任何责任,一切后果由乙方自理。

6.9乙方进场所有人员必须随带有效证件,并报送进场人员身份证号码及一寸近期照片四张给甲方备用,不

经批准,不得随意调动进场人员。对不明身份人员、老弱病残及违法乱纪人员不准带入工地,否则按本公司相关规定及相关制度执行,如有意外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工期 质量 文明安全施工挂钩指标

乙方达到甲方要求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各项指标则按合同中承包单价结算,达不到即未能如期、按质取得证书则实行按劳务费结算总价向下浮动的原则结算,即:工期下浮 10 %,质量下浮 10 %,安全

文明施工下浮 10 %。

第八条:材料管理

8.1 乙方在施工生产中,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要做到节约材料,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有浪费材料现象,按材料费的2倍罚款。

8.2乙方施工人员如在施工中不能合理使用甲方材料,将按材料的同等价格赔偿。

第九条:遇特殊情况的结算

9.1 因甲方原因将乙方承包范围的部分项目另行分包时,按分包实际施工的工程量,按合同单价的100%从乙方承包价中扣除。

9.2 因乙方施工队伍素质差或管理不善,将要对工期、质量、文明安全施工造成的影响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或终止合同。

9.3 因乙方原因,将其承包范围的项目甩项时,按照其甩项量按合同单位的130%从乙方承包价中扣除,非乙方原因,承包范围以外增加项目同时按合同单位的100%记取。

9.4 因乙方施工队伍素质差或管理不善,已给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带来一定问题,但乙方未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辞退乙方,乙方应无条件在甲方指定日期内退场。

9.5 乙方必须按照南京市建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同时并办理各种注册手续和证件,按规定支付民工工资,坚持合法用工,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0.1负责工程技术交底,编排施工进度计划,协调各工种之间的关系。

10.2甲方协助进行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10.3负责提供乙方人员的临时住所的场地,工人饮食的有偿加工。

10.4负责每月乙方工人生活费的按时发放。

10.5钢筋加工机械由甲方提供。

第十一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1.1按照甲方要求组织人员进场,根据施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力,如乙方进场人员的综合素质不能令甲方满意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或企业社会信誉损害,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总结算折10%赔偿甲方,严重者清退队伍。

11.2如乙方所施工的项目未按施工图纸要求和各种规范要求施工,甲方、业主、监理要求整改,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进行整改完,若逾期未整改完成,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分包商进行修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1.3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尊纪守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共创“标准化工地”“市级施工文明工地”等。

11.4服从甲方任何指令,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如实际发生不执行时,按200元/次罚款处理。 11.5根据乙方的施工能力及相适应的技术实力,故施工期间,乙方有义务根据技术规范和现场施工情况进行复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专业部门联系解决。若乙方发现问题或知情不报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11.6为建立健全材料统一计划和领用管理,乙方必须明确专职材料负责人一名,以便统一负责材料计划和办理领(退)料具手续。除此外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任何人办理领(退)料具,若造成实际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1.7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有专业负责人跟班作业,以便现场总协调管理,若实际不能满足,每发现一次

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0元罚款。

11.8乙方人员签订承包合同后,中途不得随意退场,如发生意外退场,乙方所干的工程甲方不予以结算。 11.9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人工工资、福利、工伤治疗等方面的费用,如发生并因处理不当引起员工投诉,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对此的经济处罚,承担事件处理的全部费用。

11.9严禁乙方施工人员私自在宿舍私拉乱接电源,私自加工食物,违者处以200元罚款。因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劳务费的支付与结算

12.1劳务费的支付采取总量计结。施工现场的工人每人每月30日发放生活费,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现金 壹仟伍佰 元,发放依据为25日乙方报审的花名册(花名册列表内容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人签名、联系号码等)。工程施工过程中,可适当支付部分辅助材料款。

12.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年前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劳务费结算手续,同时交甲方项目部审核:未在规定时间报齐结算资料办理结算的停止支付劳务费。已办好结算劳务费的总付款不超过总结算款的80%,尾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至春节前付清。

12.3 甲乙双方所有的合同协议及补充、变更、终止等合同协议应有甲方在此办理签字并经甲方工程项目部审核并作为结算依据,未经项目部审核并未盖章的任何有关涉及结算内容调整的协议说明等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12.4甲乙双方的结算文件(含结算书 结算会签单等)应有甲方施工员、安全员、保管员、预算员及相关人员据实填写并签字,同时经项目经理审核且盖章后才能生效。

12.5 乙方应清楚了解所有合同文件的内容,任何对此文件的不了解或漠视均不能免除遵守上述条文或规范的责任,因此产生的额外开支也不获考虑。

第十三条:争议

13.1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首先由以上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协商或者申请造价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共同约定到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13.2 乙方必须全面履行全同,同时应当保护和保障甲主免于承担由于其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应该保护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导致或于次有关的一切损害索赔费,诉讼指控费和其他费用。 第十四条:其他

14.1在施工区域内,如发生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盗窃等事件而损害甲方形象,不论何种原因,每发生一起,除没收被盗物品外,(闹事、斗殴者每人次罚款500~5000元罚款,盗窃者根据盗窃物品多少进行处罚200~5000元),直至追加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5.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15.2 本合同双方全部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后即告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只做备案用,具体双方责、权、利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

16.1 本合同共 三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执 二 份乙方执 一 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篇三:钢筋工工程承包施工协议书

钢筋工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甲方: (下称甲方)

乙方:(下称乙方)

根据施工需要,甲方将滨江名城非人防1#地下车库(9-17/B-U轴)工程项目的钢筋制安工程以包工不包料方式分包给乙方进行施

工。为便于班组间施工作业的交叉管理,明确双方在履约过程中的权

力、责任、义务,确保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进度的控制,保

证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照

一、工程名称:滨江名城非人防1#地下车库(9-17/B-U轴)

二、工程地点: 清风路滨江名城

三、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钢筋制安工程的所有施工内容(并包含防水保

护筋、拉墙筋、构筑物钢筋制作安装)。钢筋焊接,止水钢板焊接,

后浇带焊接。本工程无塔吊,乙方负责场内水平和垂直运输。

四、工程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形式承包施工(即包质量、包进度、包材

料节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扎丝、包施工机械)。

五、承包价格: 承包范围内包干每吨630元/吨,以实际用

量吨位计算(参照钢材进货单)。

六、付款方式:

工程款。

七、质量要求:

严格要求按图施工,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质量等级必须满足

合格。钢筋工程质量验收评定依据按《钢筋绑扎(焊接)分项工程质

量检验评定表》及相应说明中规定的内容执行(随合同附后)。具体

要求:

1、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锚固长度和接头位置必

须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

2、钢筋绑扎缺扣、松扣的数量不超过绑扣数的10%.且不应集中。

3、钢筋绑扎接头搭接长度不少于规定值,受力钢筋接头应互相错开,

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曲折,板筋绑扎时必须弹线。

4、盘圆钢筋冷拉率控制在4%以下,严格控制弯心直径(I级钢筋不

小于2. 5d,II级钢筋不小于4d,弯起钢筋中部不小于5d)。

5、箍筋数量、弯钩角度和平直长度符合要求。

6、受力筋的排距偏差控制在士5mm,钢筋弯起点位移不超过20mm。

7、箍筋、构造筋绑扎骨架间距控制在士20mm,焊接骨架允许偏差控制在士10mm以内。

8、焊接预埋件中心线位移不超过5mm,水平高差控制在士5mm。

9、受力钢筋保护层允许偏差:基础控制在士10mm,梁柱控制在士5mm,墙板控制在士3mm

10、严格根据主次梁关系控制好梁箍筋高度,根据板厚及钢筋大小严格控制马凳高度,注意在梁柱节点部位对柱箍进行加密,用粗短筋控制梁一排筋与二排筋间的净距。

11、严格按图纸要求预埋墙体拉结筋、构造柱插筋及过梁插筋,在主次梁交接处的主梁内注意按图纸要求放置加密箍及吊筋。

八、施工工期:

乙方施工必须满足流水作业需要,按时完成项目部合理的进度计划安排,且不得因自身原因延误其它班组施工时间。

九、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过程中乙方做到文明施工、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如乙方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全部,甲方概不负责。

十、双方责任:

A、 甲方责任

1、提供有效的施工图纸,会审记录,及时发送工程联系单及设计变更通知文字资料,作为施工依据。

2、提供主要轴线的控制基准线和标高引测。

3、负责向乙方作详细隐蔽物交底,技术交底,技术规程指导及施工安全教育,及时解决图纸存在问题。

4、提供施工用水、电及夜间施工照明。

6、完善外排脚手架及安全防护。

7、负责钢筋加工绑扎质量的跟踪检查、监督,负责钢筋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及验收。

8、协调好其他工种,尽量避免因配合不到位造成返工、返修。

9、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B、乙方责任

1、施工前必须熟悉图纸及规范要求强制性条文,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熟练工人应占80%以上,特殊工种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做好对工人的施工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定期教育学习。

2、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指挥,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工程管理制度。

3、乙方负责人必须坚守工地,安排工作,指挥管理,带领所属员工按甲方要求和有关施工操作安全规范要求,保质、保量按进度计划要求进行施工。凡管理不善,管理失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一概由乙方负责人承担,经三次指出而没改进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余下的20%工程不做结算。

4、必须有一名专职管理质量、安全的管理人员配合现场施工。

5、认真阅读图纸及有关设计变更,计算出配筋料单,做出备料计划,

提前3天开出钢筋进货单,交甲方材料员审核后执行。材料进场时,协助甲方仓管员、材料员收货,对材料数量和质量负责。

6、发现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甲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质量事故或验收不合格,所有返工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7、按照先长后短、长短结合的优化原则进行下料,下料前仔细分析配料单,工程结束后剩余材料不得多于4T,超出部分乙方负责。

9、每种加工好的钢筋均须挂好牌,且按取用方便原则认真堆放整齐。

10、安排好砼浇注期间的钢筋工值班工作,确保墙柱插筋不发生移位现象。

11、施工过程中,负责施工质量、工期自查自检,编制施工日志,并对已完工的各分项工程进行质量复查。

12、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设计问题要及时向甲方施工员汇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行钢筋代换。

13、配合甲方做好取样送检工作。

14、密切配合其他班组交叉流水作业,不得故意刁难。

15、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组织、管理,钢筋加工场地及绑扎现场均须做到各层段工作工完场清,余料废料也要及时归拢成堆,并分类按有序整齐原则堆放。

16、本工程所有施工内容,乙方与第三方签的任何协议或合同,属乙方责任,与甲方无关。

17、不得带家属儿童或闲杂人员进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