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许可证申请材料

篇一:新办采矿许可证需要的材料

新办采矿许可证需要下列材料:

1、 采矿权申请登记书(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 网:采矿许可证申请材料)和矿区范围图;

2、 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

3、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4、 有具备地质环境监测评价资格的机构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5、 有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和经县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采矿权申请人与有关主管部门签订的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合同书;

6、 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采矿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一、采矿权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1、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报告;

2、经评审、认定的储量报告或相应的地质资料;

3、新设立的采矿企业名称预核准手续。

二、40日内做出采矿权申请受理决定:

准予登记:

1、局长签发责任表下发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2、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3、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30日内办理完);

采矿权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登记书和划定矿区范围图;

(2)、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4)、依法设立采矿企业的批准文件;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

(6)、其他资料;

(7)、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等提供河道管理部门的批文。

4、缴纳采矿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

收费依据:

(1)、地质矿产部、财政部《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地发[1987]289号);

(2)、国务院第241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5、局长签发责任表发采矿许可证;

6、在矿区所在的进行公告

篇二:采矿许可证申请材料

申请采矿许可证材料:

1、地质报告及评审意见(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三份)

2、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图底,拐点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三份)

3、采矿权申请登记表(原件一式四份)

4、市、县采矿权申请初审意见表(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三份)

5、矿山企业占用矿产储量申报登记表(原件一式三份)

6、有设计单位编写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意见书(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三份)

7、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三份)

8、经环保部门审查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三份)

9、矿长安全资格证(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三份)

10、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及审核意见书(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三份)

11、采矿权价款评估、确认的有关材料(由合法探矿权转入采矿的,可不提交)(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三份)

12、申办地热、矿泉水采矿许可证的须提交取水许可证,开采河道采砂须有河道管理部门意见或采矿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三份)

13、外资矿山企业应提交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三份)

1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三份)

15、有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矿区勘查许可证、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三份)

16、采矿权出让合同(由合法探矿权直接转入采矿权的,可不提交)(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三份)

篇三:新办采矿许可证需要下列材料

新办采矿许可证需要下列材料: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

2、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4、有具备地质环境监测评价资格的机构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5、有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和经县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采矿权申请人与有关主管部门签订的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合同书;

6、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具体流程:

1、规定矿区范围应提交的材料

(1)规定矿区范围申请书;

(2)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地质报告。

2、申请采矿权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

(2)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原件;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批文件;

(4)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原件;

(5)开采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批文件;

(6)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及价款、使用费减免文件;

(7)占用矿产储量申报登记表。

3、矿权延续和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延续、变更申请书;

(2)州(地、市)、县(市、行委)关于延续、变更的审查意见;

(3)延续、变更申请登记书;

(4)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4、采矿权转让应提交的材料

(1)转让申请书;

(2)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转让合同;

(3)受让人资质条件证明文件;

(4)原发证机关出具的转让人符合转让条件的书面材料;

(5)矿产资源开采情况报告;

(6)国有矿山企业同时提交主管部门同意转让采矿权的批准文件;

(7)转让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须提交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及价款减免文件;

(8)采矿权再次转让的,须提交上一次转让审批文件复印件;

(9)转让的采矿权属非国家出资的,须由转让申请人提交有关的出资证明;

(10)采矿权许可证正、副本。

5、办理时限

(1)新立采矿权40日;

(2)延续变更采矿权30日;

(3)转让采矿权40日。

6、需交纳的费用

(1)采矿权价款:按价款确认及减免文件收取;

(2)采矿权使用费:按矿区面积收取,每平方公里1000元;

(3)登记费:大型矿山500元,中型矿山300元,小型矿山200元。

采矿许可证的办理流程,需要哪些手续和报告?

来源:昆明百业网 时间:2011-8-16 14:42:52

一、采矿权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1、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报告;

2、经评审、认定的储量报告或相应的地质资料;

3、新设立的采矿企业名称预核准手续。

二、40日内做出采矿权申请受理决定:

准予登记:

1、局长签发责任表下发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2、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3、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30日内办理完);

采矿权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登记书和划定矿区范围图;

(2)、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4)、依法设立采矿企业的批准文件;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

(6)、其他资料;

(7)、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等提供河道管理部门的批文。

4、缴纳采矿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

收费依据:

(1)、地质矿产部、财政部《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

(地发[1987]289号);

(2)、国务院第241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5、局长签发责任表发采矿许可证;

6、在矿区所在的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