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栏杆加工合同

篇一:栏杆制作、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栏杆制作、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九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九星阳光城1#~7#楼阳台栏杆、楼梯栏杆工程施工承包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为明确双方责任、权益及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九星阳光城1#~7#楼楼梯栏杆工程。 工程地点:云梦城关开发路。

工程造价:按实际延长米结算。

工程内容:依据本工程施工图及其技术要求,完成全部工程。

二、承包范围及造价组成

1、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

2、本工程以实际施工数量据实结算。

3、各分项工程承包价格表(以下价格均不含税金)

三、工程工期

工程总价:

本工程工期按甲方指定时间完成。

四、工程质量等级

市级优良标准,如达不到市级优良标准,承包方承担返工的一切损失,工期不顺延。

五、工程量变更及结算

1、工程量变更以发包方签证作为依据。

2、工程结算:工程量按实际成型延长米据实结算。

钢管栏杆加工合同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60%后,付工程总价款的30%。

2、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付工程总价款的30%。

3、本工程办理完竣工结算后,付工程总价款的30%。10%的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一年)后无息付清。

七、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发包方责任及义务

1、发包方派专人在施工现场,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协调问题。

2、发包方严格控制施工方的主材质量、品牌及价格,并逐一签证。

3、发包方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如发现施工方违约,发包方责令施工方采取得力措施整改,直致保质按期完成任务。

4、负责协调土建施工单位的配合事宜。

(二)承包方的责任及义务

1、承包方必须按照工程施工图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监理规程。

2、承包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工期、质量承诺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

3、承包方所用材料,必须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签证认可,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杜绝劣材料进入装修现场。

4、承包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市级优良的验评标准。

5、承包方必须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如出现安全质量事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承包方不得拖欠装修人员工资和材料款,如发生拖欠,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7、施工用水电费,由承包方承担。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十、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质量保修金结清后失效。

发包方(签章): 承包方(签章):

九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金属栏杆工程加工安装合同

金属栏杆工程加工安装合同

发包方:徐州金掌能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创意产业园C1#、C2#楼栏杆制安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创意产业园C1#、C2#楼栏杆制安工程

2、 工程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

3、 工程内容:金属钢管栏杆制安工程及保修期间的维修等全部内容。

4、 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1) 承包方式:主材甲供,乙方包人工、辅材、安装、质量、工期、安全。主材包括焊管、油漆、弯头、稀料,辅材包括电焊条、切割片、钢丝刷等除以上主材之外的一切材料。

(2) 甲供材料选用:楼梯采用普通焊管,Φ50、Φ32、Φ20实测厚度不小于2.5㎜。窗护栏采用普通方管,方管40*30、20*20实测厚度不小于2.0㎜。 幕墙采用铝方管10*40。

(3) 承包单价:楼梯栏杆及窗护栏按照50元/米结算。楼梯扶手安装高度1.0米,护窗栏杆安装高度1.1米。具体价格如下:

二、 工程期限

1、 本工程的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必须在2015年6月20日之 前完成全部工程项目。

2、 因乙方原因工期拖延时间超过合同总工期的10%,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 质量及施工要求

1、 质量要求

(1) 本工程由乙方进场的材料应与甲方确认的材料样板相一致。

(2) 本工程质量应符合相应国家规范规定的合格等级标准。

2、 施工要求:

(1)钢管加工处理后焊接、打磨及抛光,工程安装完毕后,要达到不晃动等要求,否则由乙方无偿负责处理。

(2) 钢管要求美观,打磨均匀、平整、光滑、整洁,安装牢固,不能出现虚焊现象,五金配件除膨胀螺栓为镀锌材质外,其余皆为不锈钢。

四、 工程付款方式

1、 乙方施工完毕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并由甲方开具结算工程量清单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5%。

2、 余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留工程结算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

五、 甲方工作

1、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场地给乙方进行施工,乙方确认在合同签订前已查看过 甲方所提供的场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乙方进场施工后因场地因素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 甲方免费负责协调工地上的用水用电及其它与施工相关事宜。

六、 乙方工作

1、 乙方必须保质保量,严格按照甲方指定材料样板进行采购、制作与施工。

2、 乙方进场后必须接受甲方工程部的监管并予以积极配合。

3、 乙方工程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程部的工程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4、 乙方必须注意楼梯地砖的成品保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乙方必须对本工程进行保护,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 工程竣工后,乙方要清理现场,将施工场地擦扫干净,做到工完场清,并 负责将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七、 安全生产的约定

1、 乙方在施工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2、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质量或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 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 工程验收

1、 国家及约定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国家颁布之有关施工与技术验收规范及乙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样板,作为本工程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2、 工程材料进场验收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进场材料质量合格证书。

九、 工程保修及服务

1、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坏、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损坏及施工质量低劣,不能达到要求,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2、 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中截留,留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5%作为保修金。保修 期满扣除期间发生费用一次性返还余款。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截留的保修费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保修期间,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修复,否则甲方可委托其 他施工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十、 违约责任除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施工外,工期每拖延一天,扣罚乙方工程结算价款的百分之一。

十一、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十二、 其它事项 本协议书字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付清工程款后失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篇三:栏杆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栏杆工程)

项目名称: 铭祥?港桥中央一期

甲方: 重庆市铭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重庆市铭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铭祥?港桥中央一期工程栏杆的制作安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铭祥?港桥中央一期工程栏杆工程

2、工程地点: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

3、工程承包范围:甲方及施工图纸要求的铭祥?港桥中央一期工程方钢管栏杆制作与安装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综合单价:

二、工期

1.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2015 年 1 月5日开工(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90天。

2、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和甲方责任、不可抗拒所延误的工期等因素,经监理方、甲方、乙方三方签字确认后可顺延工期。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每

延迟一天 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以此类推)直至终止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3.承包人接到任务后,必须在开工前5天按照发包人及监理的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计划中注明以下部位的完成日期:(1)每批产品加工制作完毕及进场时间。(2)各分项工程完工及验收的具体时间。(3)工程完工及验收的具体时间。

4.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必须满足现场的统一安排。

三:质量要求:

1.施工质量评定的标准和规范:按照国家现行的质量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及施工图纸要求执行。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应无条件进行返修,直至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返修影响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时承包人应支付发包人人民币伍万元的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产品质量及技术 标准

(1)严格按照图纸上的材料规格要求及图示尺寸制作,安装配件采用国家标准。

(2)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制作拼装并符合规范标准,焊接牢固,焊口平整,无夹渣,无损坏并保持焊缝饱满均匀。焊接点保证终身不开焊。

4.安装要求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位置及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金属构件制作安装有关规定进行安装,安装所需配件费用已包含在安装费用中,承包中在安装过程要服从监理,发包单位及总承包单位的现场质量 ,并与总承包单位协调配合确保安装质量。

四:质量验收方法

1.承包人开工前,提供全部产品的样品,样品制作(包括样式颜色材料规格产品相关尺寸等)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的要求。

2.每批产品到工地由发包人监理及承包人以承包人提供的样品为质量标准共同验收进场产品质量并留样,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3.安装质量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执行。

五、结算方式及工程款支付

1、栏杆综合单价对应的工程量为:结算时以现场实量和本合同单价按实结算。若工地现场

实际安装尺寸与设计尺寸不符,在安装前由乙方提出异议并告知甲方,若需变更尺寸必须经甲方书面签字认可;结算时根据变更认可单工程量乘以本合同对应单价计算得出工程结算造价。如合同中无对应单价,则由承包人提出申请,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

2、本合同无工程预付款。

3、工程款支付:工程全部产品安装完成一半,经监理及发包人工程部及工程师验收无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支付合同暂定总款的30%,工程全部产品安装完毕,经监理及发包人工程部及工程师验收无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支付合同暂定总款的70%,楼栋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80%,办理完工程结算手续并交业主使用两个月无质量问题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保修期贰年,乙方在保修期内对所分包的工程应负全责),待保修期满后扣除维修费后余额无息退还。

4、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事故处理

1.要求承包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施工,执行重庆市城市文明建设的有关规定。若施工过程中受到执法部门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发生安全事故,所有的责任及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包人要给予发包人人民币壹万元的补偿。如果因此导致工期延误,则执行本合同第二款第二条的规定。 2.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其施工人员或管理人员人身伤亡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果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或人民法院判决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进行等额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导致行人、甲方工作人员等第三人人身伤亡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果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或人民法院判决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进行等额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

5. 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进行等额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

六、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及时支付工程款。

(2).负责现场乙方与总包单位的协调。

(3).协调施工用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根据施工图纸和相关验收标准,编制现场施工组织方案,并经监理及甲方批准认可后实施。

(2).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及机械进场,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标准进行施工。

(3)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的技术指导与监督,做好现场的施工管理工作,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文明施工。

(4)确保现场施工的安全,加强现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违章施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员安全或在建工程损坏,其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5)本工程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第三方主体造成污染和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七、保修

1、保修期限:本工程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从甲方交付业主使用两个月后开始计算。

2、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保修费用:按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计算。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保修费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甲方保留向乙方法律追索的权利。

3、保修期满后30天内,保修金余额无息退还。

4、乙方撤场后,如出现需要维修问题时,乙方接到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通知后, 24 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每维修一次发包人扣除承包人的质量保修金贰仟元整(人民币)。

八、合同终止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私自将工程进行分包或转包。